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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23-56143      发布机构: 区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 2023-03-24 1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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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02000000/2023-561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发布机构 区委政法委 成文日期 2023-03-24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统筹协调全区政法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莲都建设统筹推进数字政法,深化智能化建设。

2. 承担安全稳定工作,建立协调联动的安全稳定情报信息收集、预警研判、指挥调度、应急处置一体化的指挥系统。分析研判全区安全稳定形势,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3.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

4.推动政法各单位政法队伍建设。

5.承担法学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法学会法学专家和会员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学研究,发挥团结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预算包括:委机关本级预算。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基层治理指导科、安全稳定指导科;下属单位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禁毒办。

    二、2023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2815.58万元。

(二)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收入预算2815.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62.60万元,增长144.20%,主要是增加区社会治理中心运行经费,包括22年、23年房租和运转专项经费。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5.58万元上年结转7.00万元,占100.0%。
  (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支出预算2815.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62.60万元,增长144.20%,主要是增加区社会治理中心运行支出,包括22年、23年房租和运转专项经费。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0.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3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88.06万元,31.5%;日常公用支出75.57万元,2.7%项目支出1851.94万元,65.8%。

结转下年0.00万元

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15.5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815.5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0.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32万元

(五)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15.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62.60万元,增长144.20%,主要是增区社会治理中心运行预算拨款,包括22年、23年房租和运转专项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50.20万元,占94.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16万元,占2.5%;卫生健康(类)支出43.90万元,占1.6%;住房保障(类)支出50.32万元,占1.8%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598.6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行政在职人员(包括行政工勤)工资及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199.64万元,主要用于委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851.94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浙江省平安建设综合信息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大调解工作、安全稳定指导工作等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7.16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行政在职人员(包括行政工勤)及委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5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行政在职人员(包括行政工勤)及委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15.4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行政在职人员(包括行政工勤)及委属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残疾人保障金等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0.3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行政在职人员(包括行政工勤)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3.58万元,主要用于委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0.3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在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3.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8.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5.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3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委机关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300%。要用于接待省、外地市、外县(、区)党委政法委及关部门来委机关调研指导、交流学习、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区社会治理中心成立,新增了该中心的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公务用车需要运行维护。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5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48万元,增长8.57%,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开支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51.94万元,一级项目3个:基层治理(平安、综治、执法监督、法学)、安全稳定(禁毒、维稳)、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项目工程。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际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单位实际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残疾人保障金等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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