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就业创业政策解读(就业篇)
发布时间: 2023-03-24 09:11:54

一、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对象: 

到莲都区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条件: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2022年6月以后在莲都区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年3000元、5000元和10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补贴

对象: 

符合条件的毕业五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条件: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莲都区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个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象: 

在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条件: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分之二的社保补贴,核定补贴的缴费基数不超过上年度全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业务办理方式:

①通过浙里办app查询办理相关业务

②前往丽水人力社保服务中心(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2幢)一楼就业窗口,联系电话:0578-217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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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莲都区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