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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对莲都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区委组织部开展提级巡察
作者:  来源:莲都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3-22 17:27:17

根据省委有关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在省委第九巡视组指导下,丽水市委对莲都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区委组织部开展常规巡察。2023年3月20日,市委提级巡察组已完成进驻。

3月20日,在召开的进驻动员会上,市委提级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自觉接受政治监督、支持配合市委提级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省委第九巡视组派员到会指导。

进驻后,巡察组将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及履行巡视巡察等有关工作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莲都区纪委监委机关巡察重点是以下六方面内容: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做到两个维护情况;二是深化作风建设,推动纠正四风情况;三是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情况;四是深入推进清廉建设情况;五是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情况;六是支持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发挥利剑作用情况。对莲都区委组织部巡察重点是以下六方面内容:一是聚焦凝心铸魂,推动两个维护全面扎根情况;二是推动干部队伍组织工作常态化、系统性重塑情况;三是全面深化红色根脉强基工程情况;四是全力打造人才强省战略支点情况;五是打造过硬组工队伍情况;六是支持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发挥利剑作用情况。
    据悉,对2家单位巡察集中驻点时间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5月20日。巡察期间,市委提级巡察组设立了专门的举报受理电话、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并了解掌握近五年内调离、退休的原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等重点人员的有关情况反映,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主办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莲都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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