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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促进来料加工共富产业持续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23-55477      发布机构: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3-01 16:43:16

文号:莲政办发〔2023〕10号

生效时间:2023-03-01 16:43:16  废止时间:0000-00-00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23-55477 文号 莲政办发〔2023〕10号
发布机构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3-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新时代、新形势下来料加工共富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发挥新时代来料加工共富产业“扩中提低”作用,助力全区打造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莲都区来料加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了《莲都区促进来料加工共富产业持续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8年,区政府出台了《莲都区促进来料加工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该政策深化了来料加工农旅融合发展,扩大了来料加工产业规模和转型升级,在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年底,该政策已期满。

2021年,我省开启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来料加工作为低收入群体增收重要来源,必须进一步发展,有效发挥“扩中提低”的作用。今年2月,全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2022年8月,丽水市政府出台《丽水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新时代来料加工共富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因此,根据市政府政策要求,结合莲都实际,修改和完善来料加工共富产业发展政策十分必要。

二、文件依据

《丽水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新时代来料加工共富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和《莲都区促进来料加工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

三、政策中修订的内容

(一)总体修订

1.《莲都区促进来料加工业持续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2年)》改为《莲都区促进来料加工共富产业持续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2.指导思想中增加“党的二十大精神”。

3.总体目标中增加“建成来料加工共富工坊服务站10个,培育扶持巾帼共富工坊20个”,减少“培育来料加工旅游产品品牌10个,建成来料加工旅游产品加工示范点10个,打造来料加工旅游产品销售点或休旅融合民宿体验店若干”等内容

4.主要任务中增加“深化来料加工+,助力共同富裕”等内容。

(二)奖励扶持政策中增加的内容

1.增加奖励扶持产业提档扩大。对开设电子商务平台的来料加工经纪人(企业),年销售额达2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内,补助0.5万元;年销售额达5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以内,补助1万元;年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含),补助1.5万元。

2.增加奖励扶持巾帼共富工坊建设。奖励经纪人建设星级党建引领来料加工式“共富工坊”。根据工坊的硬件设施、生产规模、带富效能、党建联建、特色亮点等情况进行星级评定。每年评定一次,一星级每年奖励0.8万元,二星级每年奖励1.5万元,三星级每年奖励2万元。

3.增加保险补贴。鼓励各保险机构根据来料加工企业发展需求,适时开发推广“来料加工共富产业”保险产品,根据实际给予投保人50%的保费补贴。

4.增加经纪人在大搬快聚安置小区发展来料加工的奖励。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大搬快聚安置小区发展来料加工的经纪人,加工费在10万元以内(含),带动20人以上(含)从事来料加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10万元以上,带动30人以上(含),给予一次性奖励8000元。

(三)奖励扶持政策中修订的内容

1.租金奖励由原先只给予两年奖励修改为每年给予奖励。

2.对于在大搬快聚安置小区新从事来料加工,首两月全勤参与的加工者,原给予的每人每天5元全勤奖调整为每人每天10元全勤奖。

3.删除“星级加工点”相关政策。

四、解读机关

丽水市莲都区妇女联合会 

联系人:桑玮唯0578-2025532

五、政策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23年3月27日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计划中涉及到的奖励政策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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