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1MB1912351F/2023-620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08 | ||
2023年,莲都区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现将本局2023年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根据要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主要是医保扶贫及行政执法相关信息。2023年截至11月30日,莲都区医疗保障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医保重点领域信息25条,主要涉及医保扶贫政策、医疗救助资金拨付、行政执法等信息。 二、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1.着眼“民生工程”,强化医疗保险保障功能 巩固提升参保率。2023年,我区城乡居民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1.76万人,参保率达99.27%,完成99%的省级考核目标,截至11月,城乡医保待遇享受人数20.8万人;“浙丽保”参保人数达到31.6万人,参保率91.20%,创下历史新高,完成90%以上市级目标任务,截至11月,浙丽保待遇享受人数4187人,71412人次,赔付2143万元。 扎实推进医保扶贫。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和救助政策实现两个100%。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困难群众免征缴,莲都区医疗救助对象低保9546人,低边,2326人,特困563人,共计12435人。低保、低边、特困对象参保率100%,合计资助593.88万元。 2.着力“老有康养”,老年群体覆盖不断拓宽 做好长期护理责任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截至2023年11月底,莲都区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已超7.33万人,参保率达到23.19%,完成市医保局20%参保率的指标,并提前完成省民生实事和“七优享”要求覆盖4万人的目标任务。2023年6-10月莲都区长护险参保人员费用总金额合计736.6万元,长护基金支付总金额314.63万元,报销比例42.71%。 扎实做好退休职工智慧健康体检工作。启用退休职工智慧健康体检应用,具备相应体检资格的人员可直接用医保卡或者电子医保凭证进行身份核实,实现体检政策查询、网上预约、在线结算、结果查询、健康数据回顾等功能。该应用已上线浙里办APP,莲都区10家承检机构均已通过验收、投入使用。莲都区有26378位企业退休人员正在按照资源共享、适当流转的原则有序开展健康体检工作。 3.着手“智慧医保”,提升大健康服务能力 省级民生实事。目前已实现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医院9家,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达70.93%,超额完成省级要求达到5家跨省直接结算医疗机构、结算率达60%的目标。 市级民生实事。已完成全区村卫生室调查摸底和基本信息录入,按市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实地对接核查后下达的智慧医保互联互通应覆盖尽覆盖点位清单,目前纳入市民生实事的55家村卫生室已完成安装设备和网络线路布点,并已实现全部联网刷卡结算;审核出台《丽水市莲都区村卫生室绩效评价评分细则》。 4.坚持“服务提升”,医保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积极推动医保服务下沉。落实好业务经办“三张清单”,对15个乡镇(街道)便民中心、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农商行下放医保经办事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医保业务。加强医保员队伍建设,实施集中政策培训和轮岗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医保员业务经办能力。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医保相关内容 序号11指标莲都现状:2023年省民生实事要求惠民保赔付率75%以上,惠民保参保人数达31万。截止目前,莲都区2023年度惠民保(“浙丽保”)参保31.59万人,参保率91.21%;2022年度“浙丽保”赔付率为94%,预测2023年度“浙丽保”赔付率90%以上。 序号12指标莲都现状:根据省市要求,2023年长期护理责任险参保人数达4万人以上。目前,莲都区2023年长护险参保人数已达到7.38万人,参保率23.4%,已累计完成八个批次共计1133人次重度失智失能人员的评估和公示工作,并基本完成签约和待遇结算工作。 5.坚守“安全底线”,医保基金监管不断加强 以司法联动开展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工作。配合卫健、市场监管,对莲都区人民医院开展了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服务协议履行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协助市医保中心对中医院投诉举报案件进行核实检查。联合纪检组开展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检查,就管辖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口腔科是否存在口腔种植牙违规行为进行逐一检查,对莲都区人民医院和大港头镇卫生服务中心口腔科存在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追回医保基金1万多元。 积极开展基金监管内控工作。核查莲都区参保人员到温州瑞安购买凝血因子8的人员名单检查有无超量购药等行为;审核省中心下发省智慧医保平台医保医师信息;核查131专案第四批线索,并与市公安局取得联系,核查对应患者的慢特病信息、结算报销数据核对等事宜;核查省中心下发医保经办业务由一个人做到底,不符合经办内控要求的数据;以上均已将核查结果反馈市医保中心。整理2022年度协议管理案卷,报送市局进行评查,根据市局评查结果,完成整改。 (二)重点领域工作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窗口咨询热线、机关公开公示栏、医疗机构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发布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医保服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及更新医保相关信息47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25条,主要涉及医保扶贫政策、医疗救助资金拨付、行政执法等信息。莲都发布、微莲都、“莲连看”等平台发表相关宣传信息23篇,微莲都1,学习强国1篇,清廉莲都1篇,潮新闻2篇,浙江日报2篇。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部门公开平台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和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在全区各定点医药机构分发打击欺诈骗保传单、张贴打击欺诈骗保投诉举报宣传海报,公布欺诈骗保行为和投诉举报电话。 三是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信访平台维护层级,及时受理及答复群众关于医保政策、欺诈骗保、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保业务办理等方面的问题。2023年,在信访平台回复医保相关信息141条。回复率和满意率基本达到100%。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宣传教育培训不足,具体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等等,均有待今后予以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高举为人民服务的旗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制定一套适应本单位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