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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乡村振兴发展空间布局规划》政策解读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23-61959      发布机构: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12-05 08:49:19

文号:莲政办发〔2023〕69号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23-619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莲政办发〔2023〕69号
发布机构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2-05

一、出台背景

科学确定村庄分类,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党中央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正确处理好工农城乡关系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必将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前进方向。本次规划的出台将全面服务莲都区乡村振兴战略,在现状分析与相关规划梳理的基础上,分类推进乡村发展,促进莲都区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合理编制,特别是“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引导人口向乡镇所在地、产业发展向集聚区集中,引导公共设施优先向集聚建设类村庄配置,分类安排规划内容和侧重点,因地制宜编制规划,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莲都区乡村振兴建设打下基础。

二、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3.《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4.《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发〔2018〕18号)

5.《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6.《丽水市莲都区国土空间规划》

三、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对象是莲都区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及南明山街道以外的村庄。共涉及莲都区9个乡镇(碧湖镇、大港头镇、老竹镇、雅溪镇、黄村乡、峰源乡、丽新乡、太平乡、仙渡乡)和3个街道(紫金街道、岩泉街道、联城街道)内175个行政村、775个自然村。

结合莲都区村庄实际情况,依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并参考《莲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将莲都区175个行政村分为集聚建设、整治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五类。其中,集聚建设类61个(35%)、整治提升类50个(29%)、城郊融合类27个(15%)、特色保护类23个(13%)、搬迁撤并类14个(8%)。规划期限与莲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期限保持一致,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中期为2026—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考虑规划成果能对乡村地区的建设活动更为有效的导控和管理,又将对自然村进行分类。由于自然村村庄区位及社会经济条件等差异,容易出现主观意志过强和“一刀切”等背离实际的情况。本次规划根据莲都区自然村地理区位、发展现状、优势产业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特色景观资源、人口聚集潜能和限制发展因素等,构建“村庄体检评估一村庄潜力评价一村民深度参与”的分类模式。根据村庄发展潜力基准模型评价结果,结合计划搬迁村、水库淹没区、人口低于100人的供水薄弱区等校正因子模型修正,并考虑各乡镇及村庄发展意见反馈,规划把莲都区775个自然村,分为241个(31%)振兴进化类、282个(36%)自然演化类、43个(6%)改性转化类、209个(27%)有序退化类。

本次规划将有序退化类村庄腾退建设用地面积约2719亩,迁出人口22560人。搬迁撤并类行政村内除已腾退建设用地以外的建设用地作为后续腾退建设用地约3927亩,共计腾退建设用地6659亩。

四、解读机关:莲都区农业农村局农办;联系人:周俊杰,联系电话:0578-2609525。

一、出台背景

科学确定村庄分类,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党中央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正确处理好工农城乡关系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必将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前进方向。本次规划的出台将全面服务莲都区乡村振兴战略,在现状分析与相关规划梳理的基础上,分类推进乡村发展,促进莲都区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合理编制,特别是“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引导人口向乡镇所在地、产业发展向集聚区集中,引导公共设施优先向集聚建设类村庄配置,分类安排规划内容和侧重点,因地制宜编制规划,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莲都区乡村振兴建设打下基础。

二、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3.《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4.《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发〔2018〕18号)

5.《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6.《丽水市莲都区国土空间规划》

三、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对象是莲都区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及南明山街道以外的村庄。共涉及莲都区9个乡镇(碧湖镇、大港头镇、老竹镇、雅溪镇、黄村乡、峰源乡、丽新乡、太平乡、仙渡乡)和3个街道(紫金街道、岩泉街道、联城街道)内175个行政村、775个自然村。

结合莲都区村庄实际情况,依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并参考《莲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将莲都区175个行政村分为集聚建设、整治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五类。其中,集聚建设类61个(35%)、整治提升类50个(29%)、城郊融合类27个(15%)、特色保护类23个(13%)、搬迁撤并类14个(8%)。规划期限与莲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期限保持一致,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中期为2026—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考虑规划成果能对乡村地区的建设活动更为有效的导控和管理,又将对自然村进行分类。由于自然村村庄区位及社会经济条件等差异,容易出现主观意志过强和“一刀切”等背离实际的情况。本次规划根据莲都区自然村地理区位、发展现状、优势产业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特色景观资源、人口聚集潜能和限制发展因素等,构建“村庄体检评估一村庄潜力评价一村民深度参与”的分类模式。根据村庄发展潜力基准模型评价结果,结合计划搬迁村、水库淹没区、人口低于100人的供水薄弱区等校正因子模型修正,并考虑各乡镇及村庄发展意见反馈,规划把莲都区775个自然村,分为241个(31%)振兴进化类、282个(36%)自然演化类、43个(6%)改性转化类、209个(27%)有序退化类。

本次规划将有序退化类村庄腾退建设用地面积约2719亩,迁出人口22560人。搬迁撤并类行政村内除已腾退建设用地以外的建设用地作为后续腾退建设用地约3927亩,共计腾退建设用地6659亩。

四、解读机关:莲都区农业农村局农办;联系人:周俊杰,联系电话:0578-2609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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