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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莲都区城区民营农贸市场2023年城区民营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323511294/2023-62638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3-12-28 14: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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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2023-12-28 14:23:38  废止时间:0000-00-00

索引号 323511294/2023-62638 文号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3-1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出发点,坚持优化布局、硬件改善、管理提升和业态升级相结合,努力实现农贸市场空间布局合理化、设施建设标准化、长效管理规范化、经营业态数字化的总体目标。

二、农贸市场的定义和分类

农贸市场,顾名思义,是指农产品与日常生活所需品的流通交易场所。农贸市场不仅有利于农产品的销售,也能满足城市居民的生活需求。根据规模和设施条件的不同,农贸市场一般分为大型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农贸集中市场和小型便民市场。

大型农贸市场一般面积较大,商品种类齐全,具备储存、加工和运输等设施条件。批发市场主要以批发交易为主,供应商为各类商贩和超市。农贸集中市场则以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共同存在,基本上每日有固定的销售时间。小型便民市场一般设施简单,商品种类较少,服务周边居民需求。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围绕文明创建、示范创建、放心创建、星级创建等“四大创建”,打造一批商品优质、服务优良、人员优秀、环境优美、业绩优异的“五优标准”农贸市场。到 2023 年底,实现 4个“全部”:城乡新建农贸市场全部达到四星级以上和“五化”(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规范化)标准;现有主城区农贸市场全部达三星级以上和“五化”市场标准,乡镇农贸市场全部达二星级以上;临时疏导点全部淘汰清退。

四、改造目的

东银苑和灯塔农贸市场均存在基础设施方面的问题和缺陷,难以达到现代化农贸市场的标准要求,无法满足食安区创建、双城联创、共富区建设等各类工作的需求,市场提升改造迫在眉睫。

五、改造内容

东银苑和灯塔农贸市场均为莲都区民营农贸市场,基础设施较为薄弱,通过政府投资统一改造,有效提升市场环境,达到四星级农贸市场的标准。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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