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至5月20日,市委提级巡察组对莲都区纪委监委开展了巡察。7月19日,市委提级巡察组向莲都区纪委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莲都区纪委监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要求。召开提级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围绕提级巡察反馈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问题,认领责任,制定整改计划,切实做到整改任务清单化、整改责任细实化、整改时间节点化、整改成效最大化。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厘清整改任务。莲都区纪委监委成立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蔡昱同志为组长的市委提级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市委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形成《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委关于落实市委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班子成员及承办单位切实负起责任。三是坚持联动互通,狠抓督导落实。建立巡察整改跟踪督查机制,持续跟踪督办,按照“见人、见事、见处理结果”的要求,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整改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力争在堵塞漏洞、源头治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上取得更大成效。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全区给予党纪处分13人;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4人,教育提醒22人,新制定制度3项,修改完善制度12项;挽回经济损失277.83万元。
一、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思想学习。召开区纪委常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先后八次到丽水、四次到莲都调研的指示精神,以更高站位深刻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召开区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会,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对执行中存在堵点淤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交流,进一步强化做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
(二)开展生态环保领域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监督再监督”作用,制定印发《关于涉嫌生态环境违法信息互联互通意见》,建立与环保部门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双向机制。制定“保生态、护正气”矿产资源领域专项行动方案,深入开展矿产资源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行动开展以来共办理涉砂领域问题线索10件,立案8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书面诫勉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二、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开展政治监督。制定印发《莲都区纪委监委2023年度政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当前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三个一号工程”、“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五个领域深入开展政治监督,共处置涉及“三个一号工程”问题线索7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制定《“小切口”专项整治项目任务分解表》,截至目前,共立案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诫勉1人,批评教育等处理11人,推动出台了《莲都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现场监督人员规范履职制度(试行)》等制度机制10个。
(二)完善重点领域监督。出台《莲都区“新城廉盟”协作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莲都区“新城廉盟”协作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重塑碧湖新城监督机制,统筹推进碧湖新城清廉共建。聚焦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粮食购销、招投标等十大群众关注、资金密集的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共开展监督检查183批次,立案14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人。构建民生领域、征迁领域、乡村振兴领域等监督模型共13个,新增发现红色预警信息598条,立案45件,处理干部121人次,挽回经济损失63.42万元。
三、关于“案件查办震慑和治本作用发挥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制度保障履职。出台《莲都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规程》,对《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共17方面87条进行修改完善,出台《莲都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片区协作案件质效提升办法》,不断提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截至11月底,全区共立案199件,涉及区管干部16件,党纪政务处分149人,留置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件,其中科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4件,着力提升本地案件查办影响力。
(三)着力发挥震慑作用。开展全区警示教育和全市纪法教育月系列活动,共有4059人参与全区各层级警示教育大会,3907人观看警示教育片,4094人次参加忏悔录学习教育,3701人参加党内法规测试,1127人参观纪法纪教育基地,580余人参加党员干部违法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召开2023年清廉莲都建设推进会暨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新提任和转任区管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对全区各单位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交叉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警示教育主体责任。充分运用本地案例资源,拍摄警示教育片和忏悔视频5个,创作发布画说违纪4篇、拍蝇记2篇,加大利用“活教材”进行警示教育的力度。
四、关于“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韧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巩固思想意识。通过区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驰而不息深入纠治“四风”。制定印发《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协助区委制定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将“四风”纠治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进一步改进全区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二)深入核查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今年以来,共处置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线索48条(涉及科级干部7人),立案35件;加大酒驾醉驾背后存在“四风”的问题挖掘力度并及时进行处置,目前共核查问题线索11条,其中3人立案、8人做书面检查。
(三)深入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重点聚焦违规“吃喝”、酒驾醉驾、有偿陪侍等开展监督检查10次,共发现问题线索62个,立案45起,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起28人。
(四)强化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聚焦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涉黄涉赌涉毒等问题进行治理,截至目前共立案7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组织年轻干部、领导干部分层分类参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庭审旁听;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丽水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进一步增强全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
五、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主体责任履行意识。召开提级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查摆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端正工作作风,切实提升履行主体责任意识。开展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共排查发现风险点805个,制定防控措施934条。
(二)加强派驻(出)机构“探头”作用。制定《2023年度莲都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及其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莲都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片区协作案件质效提升办法》,定期开展片区协作会议,加强片区业务指导,为派驻(出)机构工作赋能增效。开展莲都区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派驻(出)机构全体干部参加;今年以来派驻(出)机构干部参与巡视巡察、案件办理、全员接访等60余人次,全区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干部专业化能力不断提升。
(三)发挥“家门口的纪委”作用。制定《2023年度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提质增效考评办法》,组织开展全区村(居)监会主任培训,加强村级纪检工作人员的纪律警示教育,提升村(居)监会主任精准规范履职能力。加大对村干部违规领取误工报酬的执纪力度,今年以来共立案3人,已党纪处分2人,第一种形态处理30人,挽回经济损失2.42万。
六、关于“工作作风还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抄告单制度执行。严格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抄告制度》,及时收集监督执纪中发现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抄告相关分管区领导。协助区委制定《莲都区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清单化压实“一岗双责”职责。每季度初梳理“一岗双责”任务清单,发送季度工作提醒函81份,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实施区领导领衔督办遗留问题整改制度,今年以来共向分管区领导交办巡察疑难问题22个,推动疑难问题整改销号15个。
(二)规范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发。组织学习《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工作实施方法(试行)》,制定《莲都区纪委监委关于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操作办法》,着力在以案促治、以案促改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2018年以来制发监察建议书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今年共制发监察建议书50件,推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54次,促进建章立制50项。
(三)提升清廉单元建设成效。制定印发《2023年监督推动清廉莲都建设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年清廉莲都建设督导方案》,由班子领衔监督跟进清廉单元建设,助推全区清廉单元建设扩面提质、迭代升级,不断提升全区清廉单元建设成效。今年新创建省级清廉学校1个,全省清廉市场监管单元建设成绩突出单位1个;市级清廉村居引领村2个,市级清廉民营企业7个,全省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1个。
七、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自查自纠。对原有18项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对在职教育奖励与上级文件要求不符的、财务管理等易错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并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保密工作等10项内控制度,完成《制度汇编》修订工作。
(二)加强合规意识。通过干部“夜学”、周学习等形式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财务报销合规意识。
(三)规范制度环节。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自查制度是否完善,制度执行是否到位;严格按照经费支出审批手续,层层落实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财务终审再出账的要求。已要求4名干部清退违规领取在职教育奖励共计48000元。
八、关于“政治机关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党内生活。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组织各支部对正反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学习并交流研讨,就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党员发展、组织生活程序等进行专题业务培训。
(二)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协助区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对党委(组)政治生态评价和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度社会评价等考评体系。制订《莲都区纪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将该项工作内容纳入班子季度、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接受监督和评议。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2023年区纪委监委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委机关各科室和派驻(出)机构考核评价细则,并列入莲都区2023年度社会评价(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度)测评工作方案,层层传导压力。
九、关于“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修订完善《莲都区纪委监委机关保密制度》《莲都区纪委监委机关督查工作办法》《莲都区纪委监委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汇编》等制度文件11个,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和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充分运用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问政举报平台等数字化监督平台,拓宽外部监督的广度和宽度。召开区监委特约监察员座谈会,收集问题并及时解决。先后组织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开展两轮自查自纠、一次党性分析,认真检视查摆重点问题20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约束干部规范履职。制定《莲都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考评办法》,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运用“清莲学院”培养模式,开设纪检监察业务实操培训,开展“审查调查业务大练兵”活动,提升干部规范履职意识和业务水平。开展执纪执法规范化检查,通过实地检查、调阅录音录像及工作日志等方式,重点对措施使用、文明办案、场所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共发现问题24个,并“一对一”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十、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规范新进纪检监察干部考察。严格落实整改区监委委员参与干部人事方案表决议程的问题。加强相关科室对《丽水市莲都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组织人事相关文件的学习,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工作相关要求,提升规范履职水平。今年以来共对9名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和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严禁违规吃喝承诺书,多措并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十一、关于“履行巡察工作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优先办理”要求。高度重视巡察移交线索的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优先办理”要求。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专项台账,强化全流程监管督办,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实行每月定期通报机制,督促严查快办。
(二)加强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对十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梳理研判,对存在问题进行重新核查,并根据复查情况进行问责。严格执行四方会审制度,十五届区委第二轮、第三轮巡察整改期间,组织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整改报告进行联审,重点把关整改问责情况,做到从严从紧抓好问责工作。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强化“四项监督”的贯通融合。
(三)加强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对巡视巡察发现的“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情况等共性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共检查单位73家,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176个。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回头看”,通过约谈人员、实地走访、检查台账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的审核把关,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下一步,莲都区纪委监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二是强化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抓好整改。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解决问题、改进提升的难得机遇,借助巡察整改契机,增强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三是扩大整改成果,建章立制保证长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牢牢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将抓当前和抓长远相结合,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2027011;邮政信箱莲都区解放街51号,莲都区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lsldjwzq@163.com。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纪委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