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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651990/2023-62454      发布机构: 区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3-12-25 17:02:43

文号:莲建〔2023〕157号

生效时间:2023-12-25 17:02:43  废止时间:0000-00-00

索引号 002651990/2023-62454 文号 莲建〔2023〕157号
发布机构 区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3-1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一、出台背景

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提出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等十条意见。计划提出水治理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十二五、十三五时期,丽水市莲都区已全面开展了老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从2013年至2019年,完成34个旧住宅区和12个城中村雨污分流改造。2017年到2019年,完成了丽水市莲都区范围内的老、旧社区及城中村共88个区块的雨、污分流改造。2020年,完成了市区北城区块12个区块住宅小区截污纳管整治。截污工程及老小区雨污分流制改造的实施,有效改善了老城区的内河水环境,同时也大幅改善了老小区的环境面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快补齐治水基础设施短板,推进长效运维管理,基本实现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夯实水生态环境质量高位持续改善基础,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2021年7月,浙江省治水办(河长办)发布了《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 年)》,行动方案中明确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主要目标,到2023年,98%的县(市、区)完成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98%的县(市、区)基本建立城镇“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维机制。到2025年,100%的县(市、区)完成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城镇“污水零直排区”标准化运维,确保建设成效持续发挥作用;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进水浓度有效提升,省控以上断面全面消除Ⅴ类水质,黑臭水体治理成果进一步巩固,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2020年1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意见指出,以改造带动全面提升,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居住环境整洁、社区服务配套、管理机制长效、小区文化彰显、邻里关系和谐。到2022年,累计改造不少于2000个城镇老旧小区,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因丽水市莲都区四个街道的老旧小区因建设时间较早,在基础设施、居住环境等方面存在众多问题,小区环境形象与周边新建小区和商业综合体格格不入,严重影响城区的城市形象和小区居民的生活。尤其是部分80年代建成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地下管网还不健全,还未实现雨污分流,污水、雨水存在混排、乱排、直排现象,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而部分已改造建成雨污分流管网的老旧小区,则存在着将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立管的情况,导致最后无法实现雨污分流的目的。

因此,为完成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并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目标,切实解决城市“最后一公里”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积极助力“健康浙江2030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十四五时期丽水市计划实施2021-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计划实施11个老旧小区改造。

二、文件依据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 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年

《关于加强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浙建〔2021〕4号;

《丽水市中心城市排水专项规划(2009-2020年)》;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丽水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4-2030年);

《市区老旧社区改造设计标准(试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有关审批权限调整问题的批复》便笺〔2021〕24号;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基本概况调查表》2021年

三、主要内容

本项目改造共有11个区块,分布在4个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约465000平方米。

万象街道(5个):油泵厂宿舍及周边小区、粮管所宿舍及周边小区、银监局宿舍和建行宿舍区块、医药公司宿舍、酱园弄原拆迁安置房及周边小区。

白云街道(1个):桃源山庄。

岩泉街道(4个):大洋路66号及周边小区、大洋路172号及周边小区、鸿达花苑、东苑小区。

紫金街道(1个):金山新村及周边小区。

解读机构:丽水市莲都区建设局

联系人:汤逍笑,联系电话:0578-2311232

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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