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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共同富裕涉农政策落实情况“义务教育学校对重残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等问题的整改报告
索引号: 002650445/2023-62415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12-22 浏览次数:

针对丽水市莲都区共同富裕涉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反映的内容:(五)公共服务保障促进共同富裕方面存在的问题,第6、7、8点“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工作机制不健全、监督指导不到位、义务教育学校对重残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学时不足”等事项,根据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分阶段整改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莲都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地点在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教育科兼并管理。2023年4月,依据省市《特殊教育十四五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莲都区九部门联合发文了《莲都区特殊教育十四五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3年9月,区特教指导中心依据十四五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完善并制定了《莲都区适龄重度残疾儿童青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工作的规范管理。

2023年10月10日,在区教育局召开了全区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全区分管校长和教导主任参会,会议上再次明确送教上门职责和送教上门内容,要求学校落细落实送教上门制度。

2023年12月,莲都区教育局发布了《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2023年特殊教育工作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并组织相关科室于12月份进行随机实地抽查学校特殊教育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各校进行自评和总结。抽查结果均为达标。

特殊教育工作于2022学年就已纳入《莲都区中小学发展性督导评估考核细则》《莲都区中小学立德树人工作考核方案》里,2023学年及之后都会遵照进行考核。此外,区教育局将对送教上门工作进行定时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各学校此项工作加强督促。每年定于1月份和6月份对学校送教上门工作进行定时检查,每学年随机抽查2次,并做好档案记录,纳入中小学年度考核。

截至目前,区教育局关于“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工作机制不健全、监督指导不到位、义务教育学校对重残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学时不足”等审计整改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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