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3511294/2023-623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17 | ||
郭利红委员: 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160号提案《关于我区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理的建议》已收悉,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专题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回收机制、增设回收点位、广泛开展宣传、集中无害化销毁,确保群众用药安全,防止家庭过期药品重新流入社会,减少因随意丢弃药品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家庭过期药品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现实生活中,存在过期药面临无人回收、无处回收、难以回收的情况,隐藏着极大的环境污染风险,甚至有些不法分子收购过期药品再重新卖给患者,给群众的健康乃至生命带来巨大危害。我局高度重视,专题调查研究,联合区卫健局和区环卫中心进一步完善回收机制、增设回收点位、广泛开展宣传、集中无害化销毁,确保群众用药安全,防止家庭过期药品重新流入社会,减少因随意丢弃药品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 一、规范诊疗,提升合理用药水平 举措一:区卫健局和我局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患者病情及用药指南合理开具药品和剂量,杜绝过度用药;举措二:对于居民提出的保健、预防类型的药品,利用药师、医师的专业知识劝阻过度购买的行为,加大合理用药知识宣传力度,减少家庭用药浪费,避免环境污染。举措三:从终末处理。医疗机构内产生的过期药品属于医疗废物,我区各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民康公司)签订协议或通过“小箱进大箱”的方式,规范回收处置程序,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严格日常执法,严防发生流弊事件,严厉打击非法回收违法行为,严禁不法分子回收利用。 二、规范处置,监督过期药品处置到位 举措一:我局自2018年起组织60家诚信度好、热心公益服务的药品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作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热心服务点,在为市民提供用药咨询服务的同时,承担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由过期药品回收点对回收的过期药品信息统一登记造册,集中存放,达到一定数量后由企业登记“过期药品回收交接单”交于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科工作人员,对已回收的过期药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登记封存,并由执法人员监督集中销毁,避免过期失效药品再次流入市场。2022年集中回收销毁药品品种共180余种,数量2000余盒。举措二:自今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出台之后,过期药品处理虽划归垃圾分类部门,我们仍将继续督促60家热心服务点做好回收环节和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同时努力扩大回收点位数量,利用药学专业优势和购买端口掌握的信息优势持续做好回收工作。 三、积极探索,建立药品实体回收机制 积极探索制定具体可行的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科学制定回收原则、标准条件、管理程序、监管要求、处理方式 、奖惩办法等,形成长效机制。举措一: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的销售数量和处方进行定期排查,对重复购药数量较大的提出用药指导;举措二:制定激励机制,扩大各医院、药企、零售药店等设置过期药物回收点位数量,定期组织过期药品回收活动,结合每年用药安全宣传月活动,对主动交回过期药品的市民进行小礼品奖励;举措三:协助垃圾分类办细化居民小区的垃圾分类,建议设有专门的过期药品回收箱。按照莲都区垃圾分类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根据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目前有害垃圾的分类处理工作正在逐步推进中,我局也将积极配合有害垃圾处理的牵头部门(环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以及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各种宣传活动,一方面增强居民对过期药品危害性的认识,另一方面增加居民对回收点位的知晓度,积极引导和激励居民参与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引导医生合理开药,药店合理卖药,居民合理买药。举措一:依托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利用“督导员+志愿者”队伍,通过集中教育和入户宣传等方式,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普及过期药品的危害性,提高居民对家庭过期药品正确处置、正确分类的能力。举措二:加强和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和区卫健局的联系,探索建立健全药品专门回收机制,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张贴海报、分发宣传手册、举办宣传活动、举办有奖兑换活动、投放有关过期药品的公益广告等方式普及相关知识,引导市民树立科学合理的购药用药意识,避免药物囤积。 五、严格执法,加大打击力度 举措一:针对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随便发布小广告非法收购药品的行为,整合市场监管局和公众监督力量,严格日常检查,同时通过24小时值班热线12315掌握投诉举报线索,举报一起、追踪一起、严查一起;举措二:在我区范围内开展对非法收购药品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并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力度,形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和威慑力,确保群众的药品使用安全。 感谢您们对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们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邱建寅 联系电话:2050029)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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