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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李开成同志行政奖励的决定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23-62272      发布机构: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12-20 08:45:18

文号:莲政发〔2023〕21号

生效时间:2023-12-20 08:45:18  废止时间:0000-00-00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23-62272 文号 莲政发〔2023〕21号
发布机构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李开成,男,1967年10月出生,浙江丽水人,莲都区碧湖镇蒲塘村下陈自然村务农。2023年6月15日16时许,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蒲塘村纪店自然村20号发生火灾,一楼火势很旺,三名人员被困二楼书房无法通过楼梯逃生,在附近干农活的李开成赶至现场,在房屋后面用木梯爬上屋后雨棚,站在雨棚上面先后将三人从高过其头顶的窗户处抱到雨棚上面,先抱扶15岁的汤登竣和7岁的汤小米从木梯下来移至安全处,后再抱扶因被火严重烧伤行动不便140多斤重的陈有菊从木梯下来移至安全处,之后又冲进一楼厨房抢救出一只煤气罐和一台洗衣机。

李开成同志在他人面临生命危险的时候,不顾自身安危挺身而出,成功营救出火灾现场三人,并避免煤气罐爆炸引发更大的灾情,事迹突出。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已确认李开成同志的行为为见义勇为。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莲政办发〔2017〕18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给予李开成同志记三等功一次。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莲政发〔2023〕2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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