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我区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增强其平等参与各项社会活动和实现就业的能力,使其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根据《丽水市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丽政发[2020]10号)和《丽水市莲都区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办法 》莲残〔2020〕57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区残联审核,拟对以下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补助,现将第二批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日6日至2023年11月12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残联反映。联系电话:2025969。
附件:莲都区2023年第二批大中专院校助学汇总表.xlsx
莲都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