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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魏海明工伤认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0-09 10:08:49

魏海明系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岩泉派出所民警,2023年9月9日下午16时许,魏海明在派出所做完笔录后,证人走出派出所,魏海明发现一份材料需要证人捺印,魏海明迅速往所门口跑去,未注意头部直接撞上所门口的透明玻璃导致头部受伤,赴医后经丽水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右侧额骨骨折。2023年9月28日,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向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对魏海明工伤认定申请,按照经办流程,现对魏海明受伤事实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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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