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莲都区“残疾人之家”规范化运营,根据《关于推进莲都区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莲残﹝2019〕26号)和《关于修订<莲都区“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莲残﹝2022〕3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第三季度考核情况,拟拨付21家“残疾人之家”7-9月运营补助资金共计1482734.5元。。现将拟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30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残联反映。联系电话:2131909。
附件:丽水市莲都区“残疾人之家”2023年7-9月运营补助汇总表(1).xlsx
莲都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