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莲都区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莲农三资办〔20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有效规范化解我区村级债务,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丽水市莲都区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13日
莲都区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有效控制和化解村级债务,切实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行,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化解历史债务、制止不良债务为首要目标,建立控制和化解债务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按照“控制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规范财务管理、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相结合,统一部署,规范操作,遏制债务增加势头,取得明显减债效果。
以2022年10月底村级债务为基数,计划通过三年时间(2022年-2024年)逐步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2023年化解总债务的30%,2024年化解总债务的60%,全区各村负债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所在乡镇(街道)为化解村级债务监督责任主体,村为实施主体,对乡镇(街道)实施捆绑考核。
(二)公开公示原则。债务化解需经过社员(代表)大会审核把关,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徇私舞弊行为发生,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三)稳步推进原则。村级债务形成原因复杂,在处置过程中,必须从各村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类消化,从有条件、易化解的环节入手,先个人后单位,积极稳妥、有序进行,
不搞一刀切、简单化。
(四)依法操作原则。村级债务化解必须遵循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的财务制度,规范程序、依规操作,切实维护集体和广大农民的利益。
(五)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以原始票据、账簿、表册和当时的实际情况为基本依据,据实进行清理化解。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清理核实村级债务。各乡镇(街道)要提高认识,抓紧时间,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力量开展村级账内账外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对村级组织形成的各类债务进行全面核实,摸清底数,分类清理。账外债务确属村集体债务的,需经社员(代表)大会同意,公示后纳入账内核算。要对村级债务清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逐笔登记造册,建立债务台账和债务数据库,锁定债务基数。
(二)积极稳妥化解村级债务。按照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根据债务清理核实情况,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村级债务形成原因,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偿还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整合现有资金,优先化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结合经济合同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在盘活土地资源上多做文章,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规范账务处理,清收陈欠往来款,减少不合理开支。
(三)总结验收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总结债务化解和防控的经验做法,提出防止新增债务的思路举措,形成村级债务情况报告。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村级债务化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适时开展检查、验收和总结,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长效机制。
四、化解措施
(一)摸清家底锁定村级债务底数。各乡镇(街道)要提高认识,严格程序,组织力量开展村级债务清理工作,对村级组织形成的各类债权和债务进行全面核实,进一步清理甄别经营性债务,做到摸清底数、分类清理。指导各村按照“五议两公开”程序,从村级民主决策和管理上对现有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明确,对清理结果逐笔登记造册,建立村级债务清单,并张榜公示。
(二)压紧压实村级债务防范化解。一是债权债务冲转账化解债务。对村级债务进行集中清理核实后,应由个人或其他单位(组织)承担责任的,要按规定转换债务关系;对多重债务关系,要积极开展双方或多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采取债权债务对口划转、相互冲转账抵账等方式消化债务。二是账务处理化解债务。对于账务处理不到位形成的不实债务,如上级拨入的专项应付款、暂收农户的款项、未进行结算的款项等,虽然账面显示的是债务,但不需要村集体偿还的不实债务,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调整,做到账实相符。三是债务核销化解债务。对债权单位确已撤销或债权人已放弃债权的债务,要依程序及时予以核销;对村集体历史上形成的不良借贷资金,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核,积极争取做呆账、坏账核销处理;对于村里欠所辖乡镇(街道)或部门的借款、欠款,各村要积极协调,争取政府各相关部门给予适当减免。四是清收债权化解债务。全面查清村级集体各类应收款项和未兑现承包(租赁)合同,逐一制订清收计划,明确每笔应收款项清收时间节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组织催收,确保“应收必收”。同时对已签的承包合同(协议)重新审定,对不合理的,明显低价的承包合同,通过双方依法平等协商、按照相应程序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大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重点发展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通过盘活闲置资产,采取租赁、承包、开发等形式,增加集体资产性、经营性收入,以“消赤”促“减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遏制村级债务的自然增长。村级经营性收益优先用于债务偿还。
(四)不断规范村级集体各类开支。以收定支,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严禁用集体土地征用费、留用地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用于村干部报酬、商业性保险等;福利费发放实行“先提取,后发放”原则,严禁福利费未先提取而予以发放;规范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区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安排的涉及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开发项目,必须足额安排资金,需村级组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的要确保村级有足够自有资金才予安排项目。各乡镇(街道)要严禁没有资金来源建项目,严禁擅自举债扩大建设项目规模,严禁超标准建设形成村级债务。强化村级资金的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先理财后入账、收支预决算、费用支出定额管理、非现金结算等制度,增加集体存量资金。
(五)持续加强村级债务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涉债管理制度,规范举债程序,从源头控减村级债务。一是紧把新增债务申报审批关。因发展经济确需借债,不论数额大小都必需履行申报程序,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借款原因、金额、期限、利率、还款计划等报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并经社员(代表)会议通过。二是活用债务动态管理监督关。在认真清理核实债务的基础上,按照来源、用途,逐笔登记造册,建立债务台账和债权债务数据库,及时公开债务余额变动、还本付息等情况。三是健全落实责任追究关。对不按规定程序擅自举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批准、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严肃处理,根据《浙江省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级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莲都区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各村同步建立领导小组,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做到上下联动、有序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将村级债务化解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任期内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目标责任考核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村干部报酬挂钩,与上级奖励资金挂钩,对债务锁定后出现新增债务的村,主要负责人要说明情况;对债务化解不力的村,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三)强化督查考核。通过采取随机调研、定期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和过程监督。区农业农村局每半年组织对化解村级债务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作为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责债务管理制度,根据村级经营管理需要和债务偿还能力,对村级债务规模设置警戒线。对违反规定,擅自借款,造成村级集体经济重大损失的,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处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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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