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已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申请材料 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 三、受理渠道 综合窗口受理、网上受理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送达 (一)申请人向社保中心、各乡镇(街道)、社区等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窗口收到材料后,初审材料有效性,初审通过的予以办理;初审未通过,口头告知原因并退回相关材料; (三)窗口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五、办结时限 即办 六、办件结果 即办 七、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八、委托代办说明 可以委托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九、其他说明 无 十、业务管理科室 登记申报科 十一、信息系统操作步骤 (一)打开“2.0智慧大厅工作台”信息系统; (二)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事项,选择办事群众身份,输入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人工认证,身份认证无误后点击确认; (三)补充注册信息点击确认; (四)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停保,按实际录入人员参保信息,选择正确的参保时间; (五)扫描相关材料; (六)核对人员信息,无误的根据系统操作点击“下一步”直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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