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暂停
发布时间: 2023-01-30 14:30:04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已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申请材料

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

三、受理渠道

综合窗口受理、网上受理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送达

(一)申请人向社保中心、各乡镇(街道)、社区等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窗口收到材料后,初审材料有效性,初审通过的予以办理;初审未通过,口头告知原因并退回相关材料;

(三)窗口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五、办结时限

即办

六、办件结果

即办

七、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八、委托代办说明

可以委托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九、其他说明

十、业务管理科室

登记申报科

十一、信息系统操作步骤

(一)打开“2.0智慧大厅工作台”信息系统;

(二)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事项,选择办事群众身份,输入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人工认证,身份认证无误后点击确认;

(三)补充注册信息点击确认;

(四)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停保,按实际录入人员参保信息,选择正确的参保时间;

(五)扫描相关材料;

(六)核对人员信息,无误的根据系统操作点击“下一步”直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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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莲都区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