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丽人社函〔2023〕1号文件通知,我区雷炳根等33人具有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为评审通过之日。 经莲都区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我局审核同意,李梦蒙等53人具有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叶华美等2人具有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胡嘉怡等45人具有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 经各试点单位自主评聘,朱松梅等27人具有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徐子墨等15人具有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为评审通过之日。
附件: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莲都区)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7日 附件.wps
莲人社〔2023〕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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