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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莲都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作者:   来源: 莲都区   发布时间: 2022-09-27 16:19:02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要求,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司〔2022〕1号)精神,区司法局对截止2022年8月31日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区司法局起草了《莲都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0月11日前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至莲都区司法局政策法规科。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25号。邮编:323000。 

联系人:赵楠,电话:2120132,传真:2601933。


附件:附件1.《莲都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莲都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起草说明.wps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

2022年9月27日 


结果反馈:http://www.liandu.gov.cn/art/2022/10/12/art_1229360421_591095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