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02000000/2022-52084 | 文号 | 莲政发〔2022〕19号 |
发布机构 |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9-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区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岩泉街道、黄村乡: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涉水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22〕133号)文件要求,我区灵山省控断面为省委巡视整改点位之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迅速行动、积极落实,由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牵头组织断面污染源排查分析,摸清水环境状况底数,结合实际编制完成《丽水市莲都区灵山(水东桥下)断面水生态环境“一点一策”综合治理方案》,并已经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审核,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方案内容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丽水市莲都区灵山(水东桥下)断面水生态环境“一点一策”综合治理方案》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