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具有莲都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以及从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城乡居民。 二、申请材料 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 三、受理渠道 综合窗口受理、网上受理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送达 (一)申请人向社保中心、各乡镇(街道)、社区等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窗口收到材料后,初审材料有效性,初审通过的予以办理;初审未通过,口头告知原因并退回相关材料; (三)窗口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五、办结时限 即办 六、办件结果 即办 七、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八、委托代办说明 可以委托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九、其他说明 无 十、业务管理科室 登记申报科 十一、信息系统操作步骤 (一)打开“2.0智慧大厅工作台”信息系统; (二)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事项,选择办事群众身份,输入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人工认证,身份认证无误后点击确认; (三)补充注册信息点击确认; (四)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按实际录入人员参保信息,选择正确的参保时间; (五)扫描相关材料; (六)核对人员信息,无误的根据系统操作点击“下一步”直至完成。 表单号:0800122-H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户籍所在地址 |
| 居住地址 |
| 邮编 |
| 户籍性质 | □农业户籍 □非农业户籍 | 个人缴费额 | □100 □300 □500 □800 □1000 □1500 □2000 □3000 □5000 | 特殊参保群体 | □低保对象 □残疾 □其他( ) | 参保人声明 | 村(居)委会意见 | 本人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参保人签字: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名: 村(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意见 | 社保经办机构意见 | 经办人签字: 乡镇(街道)事务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参保人员、乡镇(街道)事务所和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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