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莲都区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拟行政奖励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7-04 16:46:49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14〕27号)、《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行政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莲政办发〔2019〕43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对丽水市莲都区发改局等5个集体、李灵等20名同志给予行政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5日至7月11 日,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区人力社保局或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实名。

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2278057;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78-2609530。

附件:2021年度莲都区新时代美丽乡村工作拟行政奖励对象名单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4日

附件:

2021年度莲都区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拟行政奖励对象名单

一、集体嘉奖(5个)

莲都区发改局

莲都区财政局

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

莲都区丽新畲族乡人民政府

二、个人嘉奖(20名)

李  灵  莲都区发改局

吕焕祺  莲都区财政局

徐根发  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钟爱平  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钟杨波  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陈  俊  莲都区建设局  

林和法  莲都区岩泉街道办事处

曾应赟  莲都区紫金街道办事处

武琛迪  莲都区联城街道办事处

毛顺达  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

叶淑军  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

王  震  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

夏  慧  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

何翠球  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

蓝晓东  莲都区雅溪镇人民政府

叶毓城  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

林飞华  莲都区丽新畲族乡人民政府

冯方平  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

周内文  莲都区仙渡乡人民政府

周珍平  莲都区黄村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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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