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14〕27号)、《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行政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莲政办发〔2019〕43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对丽水市莲都区发改局等5个集体、李灵等20名同志给予行政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5日至7月11 日,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区人力社保局或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实名。 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2278057;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78-2609530。 附件:2021年度莲都区新时代美丽乡村工作拟行政奖励对象名单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4日 附件: 2021年度莲都区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拟行政奖励对象名单 一、集体嘉奖(5个) 莲都区发改局 莲都区财政局 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 莲都区丽新畲族乡人民政府 二、个人嘉奖(20名) 李 灵 莲都区发改局 吕焕祺 莲都区财政局 徐根发 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钟爱平 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钟杨波 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陈 俊 莲都区建设局 林和法 莲都区岩泉街道办事处 曾应赟 莲都区紫金街道办事处 武琛迪 莲都区联城街道办事处 毛顺达 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 叶淑军 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 王 震 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 夏 慧 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 何翠球 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 蓝晓东 莲都区雅溪镇人民政府 叶毓城 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 林飞华 莲都区丽新畲族乡人民政府 冯方平 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 周内文 莲都区仙渡乡人民政府 周珍平 莲都区黄村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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