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07 11:10:31

莲都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丽人社函〔2022〕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2022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

一、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评审统一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

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切实把专业技术人才业绩档案库建设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对照申报一人,完善一批(至少5倍)的要求,督促专业技术人才及时登记和更新个人业绩档案。

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申报要求较多,请各申报人员对照有关文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各推荐单位负责相关报表和纳税数据的采集,以及对各类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如在中评委评审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补充材料,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申报个人及推荐单位负责。

从事知识产权实务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审,需参加经济系列职称考试或评审,其中2021年底前取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职称的,可按规定申报经济系列高一级职称,无需转评。

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可视同论文要求。

二、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作为申报必备条件。申报人员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6〕64号)执行,正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重点核验 2021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情况,实务类、研究类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重点核验2019年以来继续教育学时情况,可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登记系统登记学时(注意:2020年以来已在丽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登记系统登记过的无需重复登记)。决策类申报人员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至少选择参加一期“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一般公需科目学习报名网址:丽水市人力资源综合服务系统(网址:https://rlzy.lshrss.cn/),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未实名用户请在安全中心先实名)。

三、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申报,送审材料须在工作单位进行全信息公示,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审核。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时,须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4)、《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用变动认定表》复印件、聘任高(中)级职称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职务)变动认定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等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年限证明材料,经核对无误后,线上“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再予以审核通过。

(三)所有申报材料中涉及的复印件均须由原件所在单位审核后签“与原件无异”、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时间和纸质材料要求

正高级经济师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至7月29日,所在单位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11日,莲都区受理点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22日。

高级经济师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5日至8月17日,所在单位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30日,莲都区受理点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11日,请按时报送。

市中评委推荐费缴纳成功后,申报人员在管理服务平台中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后报送至莲都区人力社保局受理点,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上报丽水市中评委。材料报送地址:莲都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526办公室(丽青路25号莲都办事中心),联系电话:2278021。

附件:1.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丽人社函〔2022〕                    33号)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 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39号)

         3.2022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申报相关附件

        4.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

附件-14.zip

莲人社〔2022〕5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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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莲都区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