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赴莲都开展《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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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 责任编辑:
方豫 发布时间:
2022-05-20 08:39:522020-09-30
5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秀清一行赴莲都就《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厦河商城、丽华小区、粮油批发市场、白云小区等7个点位,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区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 杨秀清指出,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响应市委争创文明典范城市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举措,莲都区及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近年来,莲都区及相关部门单位为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的创建和复评,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开展大量工作,做了很多努力,成效值得肯定。但和市委的最新要求比,仍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对下一步工作,杨秀清强调,一是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莲都区及相关部门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成为《条例》贯彻实施的示范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主战场。二是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强。要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提高《条例》的知晓率,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三是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要把“自己”摆进去,理清各部门单位、各工作主体的法定职责边界,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四要整治力度要进一步加大。要采取专项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久久为功,全力抓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和《条例》的贯彻实施。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组成人员,市文明办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政府领导,市人大代表,区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执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