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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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十四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莲都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5-11 10:19:33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2日至11月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党组(以下简称“区环卫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2年1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环卫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环卫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层层落实。第一时间成立区环卫中心巡察“回头看”整改领导小组,认真制定问题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130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分类型破难、分专班攻坚、分期限推进,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二是注重举一反三,务求整改实效。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在整改中注重举一反三,以建章立制、谈心谈话、加强学习等方式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紧盯不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坚持上下联动,加大督查力度。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定期开展巡察“回头看”整改跟踪督查工作,对整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严、效果不明显等情况进行催办、督办。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24人;新制定制度1项,修改完善制度6项;清退款项5.8818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大力开展居民小区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项目建设,截至目前,158个居民小区已完成78个集中收集点建设,完成率为49%。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垃圾分类达人挑战赛、每周三积分兑换日等活动为抓手,不断强化居民分类知识和分类意识。一季度共开展垃圾分类督导员入户、进社区宣传102次,中小学“垃圾分类有你有我”主题活动月5次,开展以商城超市、酒店宾馆、餐饮单位为重点的八大行业联合检查1次,机关企事业考核督查1次。

(二)严格落实垃圾分类清运。目前,除新入住小区外,城区居民小区的易腐垃圾由政府购买服务统一清运,从源头落实了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的分类运输(各小区的易腐垃圾由政府购买服务中标企业清运、其它垃圾由各小区物业公司自行清运);加强对环卫一体化保洁清运企业的管理,确保其在清运过程中按标准操作,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整治,严查混收混运行为。

(三)规范垃圾中转站运维管理。通过莲都区智慧环卫项目(一期)的建设及试运行,完成城区9座垃圾中转站大气监测改造、7座垃圾中转站污水集中收集转运装置、通风除臭系统改造升级,并按计划分年度对其他垃圾中转站进行改造。同时强化培训,提升运维管理能力。

(四)加快装修垃圾堆体处置。加强对运营企业,尤其是对垃圾处理能力的监管考核,要求加大人员配备,提高处理效率;一周开展一次现场督察,2022年已开展现场巡查32次。

二、关于“‘三重一大’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相关制度。完善了《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物资采购及工程招标询价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严格审批流程。

(二)组织干部学习。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对新修订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领会精神、认真执行,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三)加强合同管理。印发了《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合同管理规定》,规范合同行为,完善合同档案,预防和减少纠纷。

三、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完善《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派遣制员工月考核办法》《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驾驶员车辆管理制度》等,进一步细化操作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各岗位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2022年以来共开展安全教育4次,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人员175人次。

(二)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健全《莲都区垃圾分类垃圾袋发放日常监管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发卡流程,形成垃圾袋领取卡的发放、垃圾袋的领取及资金核拨等流程的有效监管。

四、关于“依法行政工作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党组审议环卫中心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回顾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提高法治意识、强化合同管理技能,并制定2022年学法工作方案,不断推进环卫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规范合同审查流程。健全完善《区环卫中心合同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合同审查、签订、归档程序,全面增强合同规范管理能力。

(三)开展合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合同业务培训,从合同初稿编写、审查、签订等注意事项入手,讲解了机关合同业务管理体系,规范合同承办人的行为。

五、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完善《区环卫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办法》中的经费支出审核制度,严格经费开支管理,规范审核流程,重点关注发票是否正规、印章是否齐全、报销是否合规、签字是否到位等问题。

(二)严把报销审核关。组织学习各项报销事项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开支标准和报销审批手续,落实两人核对,确保申报工作不出错、不违规。

(三)报销手续规范化。开展《莲都区环卫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培训会,增强规范报销意识,强化原始票据管理,开展2017年以来的凭证票据自查,确保原始票据真实有效,印章齐全、填写规范。

六、关于“固定资产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印发《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图,由供货方、资产管理员、使用科室三方共同组织验收,规范资产采购、验收、使用及管理等各个环节。

(二)规范资产管理手续。组织对中心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建立资产使用情况现状清单,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针对已到使用年限且不能正常使用的资产,根据《莲都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进行处置。

七、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做好清退工作。在职人员应退会员费超标部分0.6622万元,应退工会活动费超标部分4.825万元,已全部退回。

(二)规范使用工会经费。组织新一届工会委员对《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文件活动支出标准组织工会活动,规范使用经费。

八、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规章制度。印发《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物资采购及工程招标询价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及招标询价过程;规范小额维修项目报修程序,对年度零星设施维修项目统一招标,明确工程量确定标准、综合单价结算方式等。

(二)组织干部学习。各科室召开巡察整改学习会,要求全体干部根据《莲都区国有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试行)》《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招标程序。

(三)严格项目验收。在招标阶段,明确综合单价结算方式,包括参考定额、丽水信息价等计价依据。举一反三,做好在建项目的过程记录,在工程计量、结算及验收方面,做到有据可依。

(四)加快竣工结算进度。丽水市生化处理厂粪便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施工方已完成结算报告编制及送审,环卫基地、工人休息点及公厕改造项目正在抓紧编制结算报告中,计划6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结算。

(五)及时归档项目资料。从2022年2月中旬开始,对中心项目资料进行重新梳理,并对梳理出来的资料整理、编制目录;组织综合协调科、设施建设科开展档案业务专题学习,着力提升项目资料归档意识,并严格要求做好在建项目的工程资料收集移交等工作。

九、关于“党风廉政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层层落实“两个责任”。召开2022年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会,进一步发挥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制定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二)加强内部警示案例教育。召开全体干部大会,通报相关警示教育案例;结合环卫工作实际,科学制定2022年党员活动方案、主题党日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进一步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管理,1至4月份,已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8次、各科室巡察整改学习会10场次、“三会一课”4场次。

(三)规范排查廉政风险。梳理排查全体干部职工包括清运驾驶员的廉政风险点,共查摆96人次,发现廉政风险点325个,制定预防措施351条;规范开展廉政约谈,要求约谈人、约谈对象与记录人三人参与约谈并做好记录,签字存档,1至4月,共开展廉政约谈30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十、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将参与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努力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提高党员的积极性和参与率。对退休党员生活、工作、身体情况进行摸底,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的,严格落实请假手续。

(二)规范记录组织生活记录本。深刻认识会议记录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详尽记录组织生活情况;建立监督机制,每季对组织生活记录本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十一、关于“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组织综合协调科工作人员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再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审核整理工作,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查(借)阅、归档程序,加快完善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系统。

(二)健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对《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因私出国(境)报批程序和证件管理。

(三)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结合区级事业单位改革和中心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情况,计划今年开展一批干部轮岗和交流,进一步优化中心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制定《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干部教育学习计划方案》,优化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联合共青团,鼓励青年为环卫和莲都发展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共富青年说演讲比赛、“青年说年轻”征文比赛等,促进青年干部成长。

十二、关于“上轮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制度执行力。对物资采购(招标)及工程招标询价小组及采购流程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采购及招标询价过程。二是学习培训常态化。召开巡察整改学习会,常学常新,要求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项目管理制度办法及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要求,明确职责,做好项目协调监督及管理工作。

十三、关于“闲置、经营性资产清查处置工作相关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好堰头垃圾处理场退租腾空工作,并与区国资办、区财政局对接堰头垃圾处理场后续管理;印发《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十四、关于“针对审计指出的车辆未及时报废的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达到报废年限车辆进行梳理,按要求履行报废手续。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莲都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要求,委托车辆评估专业机构对报废车辆进行鉴定评估,现已完成车辆报废程序,计划于6月底前及时核销资产并将净收入缴入国库。

下一步,区环卫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细耕“政治责任田”,从严治党抓落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履行从严治党的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凝聚思想共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选人用人工作,推进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二是点亮“整改航标灯”,巩固成效抓常态。坚持初始即严、一严到底的做法,把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转化为检视问题、持续整改的务实行动。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强化对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以整改推动制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确保问题清零见底、机制长效建立,使整改成果成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力量。三是画好“环卫同心圆”,围绕主业促发展。围绕区委提出的“接续高质量发展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的战略目标,立足环卫主责主业,将巡察整改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深化整改成果转换,统筹协调当前工作和长远目标的“前与后”关系,找准切入点,狠抓着力点,以创业者的心态抢抓机遇,以实干家的状态担当作为,奋力实现莲都环卫事业长远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2271200;单位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1490号综合协调科办公室,邮编:323000;电子邮箱735140646@qq.com。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党组

2022年5月11日        


主办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莲都区监察委员会

联系方式:0578-2271730 浙江万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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