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02000000/2022-38929 | 文号 | 莲政发〔2022〕7号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4-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2017年以来,全区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为表彰他们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的突出贡献,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发全区人民创业、创新的昂扬斗志,汇聚深入推进共同富裕的强大正能量,经区委、政府研究,决定授予翁建明等15位同志2017—2021年度“莲都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健康局、浙江中立建设有限公司2个单位2017—2021年度“莲都区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追授应建勇同志“莲都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继续发扬模范带头作用,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勤奋工作,再创佳绩。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和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以劳动模范为榜样,为接续高质量发展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与全省同步迈向共同富裕而努力奋斗! 附件:1.莲都区劳动模范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2.莲都区模范集体名单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