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家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作者:  来源:莲都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3-06 13:34:44

  日前,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和丽水市莲都区监委对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王家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王家俊身为中共党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为逃避查处,与他人串供和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发放奖励;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公司财产,数额巨大

  王家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家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由莲都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家俊简历:

  王家俊,男,汉族,1978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2021年10月被免职


主办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莲都区监察委员会

联系方式:0578-2271730 浙江万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浙ICP备13023572号-1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86号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码:33110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