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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李鹏等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22-37163      发布机构: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3-04 14:28:49

文号:莲政干〔2022〕2号

生效时间:2022-03-04 14:28:49  废止时间: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22-37163 文号 莲政干〔2022〕2号
发布机构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3-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区政府决定:

李鹏任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从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挂职期满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胡新锋任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挂职时间1年,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挂职期满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林家锐任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挂职时间1年,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挂职期满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胡琳莉任丽水市莲都区旅游投资发展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挂职时间1年,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挂职期满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莲政干〔2022〕2号.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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