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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莲都区文明单位评选和复评情况公示
作者:   来源: 区文明办   发布时间: 2022-02-21 16:36:56

根据莲都区文明委工作安排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莲都区文明单位评选和复评工作的通知》(莲文明委〔2021〕2号)文件要求,经资格审查、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看材料等程序,并就有关指标和“一票否决”事项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2021年莲都区文明单位评选和复评结果。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评选和复评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区文明办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2月28日 

联系电话:0578-2050968

通讯地址:莲都区中东路557号5楼509办公室 

邮政编码:323000 


附件:关于2021年莲都区文明单位评选和复评情况公示.doc


莲都区文明办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