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103/2022-54964 | 公开方式 | 依申请公开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2-12-30 | |||
关于《丽松宣边区革命纪念馆布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view/art/2022/12/30/art_1229498105_2453242.html
各行政村、乡属部门、各科室: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以及《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莲政发〔2018〕60号)(以下简称《规则》),在广泛征集、摸排走访的基础上,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丽松宣边区革命纪念馆布展项目 二、项目背景 丽松宣边区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党在丽水、松阳、宣平三县边缘地带以马村、畎岸为核心、以“竹、柳、新、桥”四个畲族乡镇为中心建立的游击边区根据地(范围含今莲都区丽新畲族乡、老竹畲族镇、太平乡巨溪片区、联城街道(原陈村乡、张村街乡片区)和碧湖镇(新合片区、高溪片区、平原片区、石牛片区)部分;松阳县板桥丽新畲族乡、象溪镇、裕溪乡;原宣平县(今属武义县)柳城畲族镇、三港乡等地域范围)。1928年5月,在新屋村建立了丽松宣边界地区最早的党组织——中共南乡区委,郑和斋为区委书记,肖政、李定荣为委员,下设马村、新屋、老竹3个支部,在宣平梁村、巨溪等20多个村庄发展党员近百人。 三、项目建设目标 实施丽松宣边区革命纪念馆布展项目,展示从1927年中共宣平县委成立到1949年5月丽松宣边区全境解放的重要革命历史事件。 四、项目建设地点 莲都区丽新畲族乡马村村红色老宅。也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活动的旧址。 五、项目建设周期 本工程计划建设期90天。 六、项目建设依据和技术原则 1.1国家标准及规范和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2015) 《美丽乡村建设规范》(DB33T-912-2014) 《旅游规划通则》(GB/T 18971-2003)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 1.2浙江省相关法规 《关于新时代支持浙西南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乡村博物馆建设指南(试行)》浙文物〔2022〕54号 1.3 丽水市地方相关法规 《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决定》 《支持浙西南革命精神弘扬践行的二十条意见》 《浙西南革命精神弘扬和红色资源价值转化规划》 《浙西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红色旅游发展计划》 《丽水市红色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 《浙西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红色旅游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 《丽水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7-2030)》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发展规划(2015)》 《丽水市农旅融合专项规划》 《丽水市红色旅游专项规划》 《莲都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中共浙江丽水历史》第一卷(1927-1949) 七、项目建设规模及条件 项目布置面积356平米,室内布展面积约206平米。室内布展内容包含序厅、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展厅、抗日战争时期展厅、解放战争时期展厅等四个展区。室外布展内容包含天井、中堂场景布置、以及导视牌等。 1、综合布展策划与设计:包括展陈大纲及文本二次深化设计、总体平面布置、参观路线设计、展馆主题LOGO及导视系统设计、展陈道具、展厅立面效果(含灯光)设计、美工设计等。 2、展厅施工:,包括布展、展柜、展陈道具与场景、多媒体视频动画设计、中控系统、强弱电、综合布线等。 3、多媒体及场景项目:包括自助导览系统、景箱设计制作、沙盘、马村会师场景,及革命展品(复制件)的征集等。 4、天井美陈布置,中堂场景布置; 5、导视系统制作; 八、项目社会效果分析 项目建成以后,将深入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根脉,弘扬浙西南革命精神,助力丽新畲族乡马村村“红绿金”融合发展。
丽水市莲都区丽新畲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