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预防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腐败现象的发生,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莲都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莲都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莲都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预防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腐败现象的发生,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莲都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莲政办发〔2021〕2号)、《莲都区国有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试行)》(莲政办便〔2021〕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村级工程项目,是指村级集体以自有资金、上级部门划拨的专项扶持资金以及企业、团体或个人出资赞助或捐赠等作为资金来源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包括与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以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
第三条 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监督机构及职责。村级工程项目实行“村主体、乡镇(街道)监管、区督导”的管理机制。村经济合作社负责本村工程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村“两委”(党组织、村委会)负责村级工程项目监管,实行主职干部负总责、责任终身追究制;村监会全程参与村级工程项目监督。
各乡镇(街道)是本辖区内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责任主体,建立以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组长,各相关条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村级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项目办”),项目分管领导为办公室主任,并至少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工程项目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区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一)工程项目立项。各村按照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年度预算安排,结合本村财务及债务状况,提出工程项目建设的计划和初步方案,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村集体工程项目应遵循集体研究工作机制,集体商量提出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建设规模、投资额度、筹资方法、实施时间、招标方法等内容,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村级工程项目立项前,单个合同估算造价1-5万元的工程项目经村务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形成《村级工程项目立项会议纪要》(附件1),单个合同估算造价5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经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形成《村级工程项目立项会议纪要》(附件1),填写《村级工程项目报备表》(附件2),由所在乡镇(街道)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立项或报相关部门立项。对举债建设且无能力偿还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
(二)工程项目设计、预算。工程项目需进行必要的设计和预算,根据设计进行预算编制,在项目预算编制过程中根据项目特点,要求项目预算编制人员踏勘现场,避免项目预算缺项、漏项或虚高。
(三)工程项目招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投标,严禁将单项工程分解为各个子项工程,使其造价低于招标限额从而规避招标。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村务联席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自行发包(5万元以下村务联席会议讨论,5-10万元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含云票决));10万元(含 )以上的工程项目应进入乡镇(街道)项目办进行招投标。
对公开招投标流标1次(含)以上的,采用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对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单位(人)可供选择或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经乡镇(街道)项目办核准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法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除外)。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均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本村工程项目的投标、承包。
(四)工程项目合同。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认真填写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工程量、质量要求、单价及项目总投资额。实行招投标的村级工程项目,发包合同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签订后及时报送乡镇(街道)项目办。
(五)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村级工程质量管理要从论证、设计、建设、监理、管理抓起,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全过程质量监督工作。项目开工前,应组织项目业主、中标单位、施工方、设计人员、监理人员等召开技术交底会,明确施工图、预算编制中对施工材料规格的要求、项目建成后达到的质量等级等内容,把项目建设中涉及到的各种事项提前做好说明,严把质量关。村级工程项目均应建立相应的项目实施监督小组进行全程质量监督,单个工程项目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如场地平整、土石方、围墙等技术含量低、不涉及公共安全、容易计量的项目可以不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行全程监理。
(六)工程项目变更管理。村级工程建设工程中,应严格按设计合同约定施工,工程造价累计增加在合同价 10%(含)以内且金额在 10 万元(含)以下的经村务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填写《村级工程项目变更表》(附件3)向乡镇(街道)项目办报送相关材料。工程造价累计超合同价 10%或增加投资额超过 10 万元的原则上不予变更, 确需变更的, 经村务联席会议讨论后提出,经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填写《村级工程项目变更表》(附件3),并将相关材料报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变更的工程,变更会议记录作为工程结算审核或送审审核材料之一,所有会议必须在变更实施前召开,严禁先变更后补会议记录。
(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完工后,村级应组织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监督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按照工程的合同、图纸、预算、结算等相关材料和要求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出具《村级工程项目验收报告单》(附件4)。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到位后组织复验。按合同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期满未出现质量问题后方可退还。
(八)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按工程合同约定,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验收情况拨付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时中标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和银行账号,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工程款。严禁现金支付,杜绝白条或与工程无直接关系类资金支付。工程款支付时要附中标书、预结算书、相关的合同、会议记录以及工程进度报告、工程验收单等相关资料。由于客观因素需要增加工程款项的,需提交工程变更许可手续方可支付增加工程款。
预算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根据竣工验收情况按实际工程价款结算;预算在1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须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结算,其最终工程价款以结算审核价为准。
(九)工程项目信息公开。相关信息要及时公开,如《村级工程项目报备表》、中标情况、《村级工程项目变更表》、《村级工程项目验收报告表》等,要及时在所在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十)工程项目档案管理。乡镇(街道)项目办应当建立村级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村经济合作社应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合同协议、工程图纸、变更、结算、竣工验收、审计、公布、施工记录、会议记录等资料,相关资料齐全后上交乡镇(街道)专人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条 责任追究。在村级工程项目管理中,对于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拨付资金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的,以及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规范管理和监管不作为、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工程进度拖延(不可抗力除外)和群体性上访等严重后果的,依照《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村级简易工程参照《莲都区实施“村级简易自建工程”模式试行办法》(莲农发〔2021〕211 号)执行,本指导意见如与上级(或部门)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或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指导意见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
附件1:
村级工程项目立项会议纪要
村社名称 | 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 | ||||||
会议时间 | 会议地点 | ||||||
会议主持人 | 会议记录人 | ||||||
会议议题 | |||||||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
投资估算 与 资金来源 | 项目估算(万元) | 具体情况说明 | |||||
其中:1.村集体投入 | |||||||
2.财政补助 | |||||||
3.其他资金 | |||||||
会议内容 与 会议决定 | (可附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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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 (签字) | (可附会议签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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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一式三份,村、乡镇(街道)项目办、乡镇(街道)三资办各执一份。
附件2:
村级工程项目报备表
村(社) | 负责人 | 电话 | |||||
项目名称 | 批准文号 | ||||||
项目概况 | |||||||
项目造价 | 资金来源 | ||||||
村级组织意见 |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 项目办审核人员意见 | 经办人员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条线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项目办主任意见: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 村级项目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 意见(10万元(含)以上签)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1、报送时提供以下资料:①村(社)会议纪要复印件(盖章);②10万元(含)以上工程需提供社员代表会议决议(需附签到表并盖章);③其他相关资料(立项等)。2、此表一式三份,村、乡镇(街道)项目办、乡镇(街道)三资办各执一份。
附件3:
村级工程项目变更表
项目名称 | |||
变更内容 及理由 | |||
变更估算 金额 | 累计变更估算 金额 | ||
相关人员 意见 |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村监会人员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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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项目办应审核以下资料: 1、□申请变更联系单 2、□设计(监理)单位意见 3、□变更图纸及预算 4、□村联席会会议记录等 (请在对应的“□”内打上“√”,可另附页)
初审意见: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条线分管领导(签字): 项目办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村、乡镇(街道)项目办、乡镇(街道)三资办各执一份。
附件4:
村级工程项目验收报告表
项目名称 | 项目业主 | ||||
工程造价 | 合同价: 万元 工程变更(约): 万元 |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验收时间 | ||||
验收组成员 | 姓名 | 单位 | 专业 | ||
验收方案 | 一、验收程序和标准:1.查看资料;2.现场踏勘。 二、其他程序或标准: | ||||
项目 验收 结论 评定 | 验收结论: | 验收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1、验收组成员中至少应有一名村监会成员;
2、此表一式三份,村、乡镇(街道)项目办、乡镇(街道)三资办各执一份。
丽水市莲都区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