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莲都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12-16 16:40:2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7日至4月2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丽水市莲都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以下简称“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22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始终做到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坚决服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始终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的自觉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一是思想认识重视整改。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巡察问题整改的责任意识,局党组从思想根源上出发,通过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的方式,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实践,齐心协力抓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组织层面细化整改。局党组书记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牵头总抓全局工作。同时,建立分管领导挂牌督办、职能部门牵头整改、责任个人具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提出的3个方面35个具体问题,局党组牵头制定《中共丽水市莲都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制定措施、逐项落实责任。三是狠抓落实立行立改。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明确措施,确保尽早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7人,建立完善制度17项,清退款项3.576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力推进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2022年4月8日完成丽和线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竣工验收;丽武公路高落差路段已进行回填和安装钢质护栏,消除高落差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农村公路重点路段排查,发现警示柱缺失、物资随意堆放、隧道下水井盖破裂等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依法严管道路运输秩序。指导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联合市交通执法队、交警部门开展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8月下旬至10月中旬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联合市交通执法队、交警部门查处超限案件9件,交警扣分54分,罚款7500元,交通执法力度显著提升。

(三)强化公路养护成效。指导区公路管理中心开展专项巡查7次,及时清理路边堆砌物、清洁反光镜、边沟等。出台《莲都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建立“县、乡、村”三级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落实管养职责,完成《莲都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制度(试行)》的编制,通过明确巡查内容、职责和要求,规范日常养护巡查机制,切实解决养护不及时的问题。

(四)做好村村通工程的运营维护。针对巡查清单中存在问题,第一时间和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对接,并致函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做好公交设施维护工作。结合日常养护巡查工作,及时将排查发现的新问题向运维单位反馈,并致函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做好公交设施维护工作。

二、关于“统筹推进全区交通发展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择优选取项目,完善项目库建设。强化交通规划前期调研工作,充分对接自规、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意见,确保规划中的项目所需土地、资金及时得到保障。2023年计划重点谋划建设好桃碧线改造提升工程、东西岩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等项目,主动和区自规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对接,调整永农以解决土地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实施。

(二)主动向省、市争取政策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补助资金政策专题学习,要求各相关科室熟练掌握上级有关补助政策。同时积极和上级交通部门做好对接,2022年度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4602.61万元。提前制定2023年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投资计划完成数汇总表,做到项目早谋划,建立项目库,根据申报流程,积极争取更多的专项补助资金。

三、关于“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完善并印发了《莲都区交通运输局合同管理制度》,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了集中学习,要求相关科室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和制定程序的学习,认真做好日常文件的审核把关,扎实做好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此外,还组织学习了关于标的额100万元以上(含本数)合同规范性备案程序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查、合同备案回头看。在全局范围内对标的金额1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对照《关于开展莲都区交通运输局合法性审查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内容进行自查,除了巡察指出的4件以外,未发现其他问题。对反馈的4件合同,已对接区司法局按照规定流程补充备案。

(三)规范合同签订管理。指导区公路管理中心对近三年以来超过100万以上的合同开展回头看,对相关合同的签订日期及签订内容进行仔细检查与核对,确保所有合同签订合法合规。指导区公路管理中心出台《莲都区公路管理中心合同内部管理办法》。明确合同在法务审查修改后,由单位行政审批科再进行审核备案,对合同条款、签署日期等内容进行复核,严把合同审查关。

四、关于“交通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指导区公路管理中心制定出台《莲都区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工程变更管理、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等相关内容进行规范,明确工程项目必须委托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实施,并在其中建立了应急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二)加快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度。加强对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组织相关乡镇(街道)对全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对12个乡镇街道39个未竣工结算的农村公路项目加强监督力度,确保尽早完成竣工结算工作。目前已有8个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对16个已竣工验收项目,立即开展结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对15个未竣工验收项目,加快推进竣工验收工作。争取在2023年第一季度完成全部39个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

(三)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推行农村公路长寿命周期养护模式,将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通过总额包干模式进行发包,避免出现类似的合同漏洞。同时采用分级考核模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目前长寿命养护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经多轮讨论、审查、修订,已通过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预计11月底前完成莲都区农村公路长寿命周期养护招投标工作。

五、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水毁工程补助评估制度。指导区公路管理中心印发《进一步规范莲都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标准及流程,明确区公路管理中心需对申请补助事项进行现场评估,通过现场踏勘,对补助内容实施必要性、补助范围等进行现场确认。

(二)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强局机关财务报销审批管理,全面使用“浙里报”程序,按要求逐级审批申请和报销。督促区公路管理中心、区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分别完成《莲都区公路管理中心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及《莲都区交通工程管理中心财务收支管理办法》的制定,并组织进行了学习。依托“浙里报”平台,做好对局属各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方面的日常监管和指导。

(三)规范加班伙食费发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掌握夜餐补贴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开支标准和报销审批手续。全面核对2016年至2018年机关及下属单位多发加班伙食费,并于2022年10月10日退回多发加班伙食费补助35760元到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分户。

六、关于“采购服务合同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服务性采购程序。完善印发了《莲都区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采购流程,由经办科室牵头,按照采购需求组成临时采购小组,通过询价的方式,择优选择实施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求由供货方、资产管理员、使用科室三方共同组织验收,规范资产采购、验收、使用及管理等各个环节,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二)规范采购项目审批流程。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采购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学习,并开展全局面上先采购后审批问题的自查,未发现新的问题。指导区公路管理中心出台《莲都区公路管理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督促严格参照执行。

七、关于“公车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出台《莲都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莲都区公路管理中心业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执法用车、业务用车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关用车台账。根据业务用车管理办法对农路办的车辆单独做册,并建立健全用车台帐。

八、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了“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局党组书记表态带头践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带头维护“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同时,要求各党组成员要认真学习“三重一大”相关要求,完善和充分发挥民主决策制度,并做好会议过程的记录及审核。

(二)规范做好会议记录。确定由分管副局长作为班子会会议记录审核的责任领导,每季度进行会议记录的审核,确保会议记录能完整准确。

(三)强化下属单位大额资金支出监督。完善印发了《莲都区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办法》,对工程类、日常支出需要提交区交通局班子会金额进行明确。明确下属单位工程类支出10万元及以上、日常支出5万元及以上需报局班子会研究确定。进一步加强大额资金监督管理,按照三年一轮对下属单位进行财务内审。

九、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清廉交通”单元建设制度落实。制定《莲都区交通运输局清廉交通“红黄绿”三色赋分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对于得分率靠前的科室及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得分未超过总任务分值60%的科室及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将结果应用于年度考核。

(二)完善廉政谈话制度。重新完善并印发了《莲都区交通运输局廉政谈话制度》。将约谈对象从全局各下属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拓展到全体干部职工,明确了廉政谈话的类型、廉政谈话的形式,充分发挥提醒谈话的警示和预防作用。9月28日开始至10月18日期间,共开展廉政约谈48人/次,实现了廉政谈话全员全覆盖。

(三)落实专题党课制度。重新制定的《莲都区交通运输局党组织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专题党课制度,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上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党课,党组成员每年至少上两次专题党课。召开清廉交通工作专题部署会,会上局党组书记给全体干部职工上了题为《增强三种意识,提升六个境界 打造一支清正廉洁的交通铁军》廉政专题党课。

十、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党员民主评议流程。10月份主题党日活动上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试行党员先锋指数分类管理的通知》(莲组〔2015〕81号)。要求局属各党支部严格组织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将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与党员下沉社区、疫情防控等工作相结合,合理拉开分值差距。

(二)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重新制定印发了《莲都区交通运输局党组织工作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局党组建立组织生活会联系机制,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参与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对组织生活会进行全程指导。局属各党支部根据区委组织部每年关于组织生活会的方案,制定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方案,并报局机关党委审核、备案。

(三)强化支委会作用。严格执行《莲都区交通运输局党组织工作制度》中关于支委会工作的相关内容,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局属各党支部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

十一、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松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管理制度。对照组织部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相关文件内容,下发《莲都区交通运输局关于严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今后将根据因私自出国境相关制度,严格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审批,确定各项审批到位后,再发放相关证件,并在使用完成后及时收回。

(二)规范证件管理。完成对干部护照、通行证登记情况的自查工作,目前区交通运输局持有护照、通行证等人员共计24人,2021年9月以后进入单位的2名干部已全部进行备案和登记,相关证照做到集中管理。

下一步,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区委和区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莲都区交通运输事业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杜绝过关交卷的思想,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二是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转化为检视问题、持续整改的务实行动。三是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工作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促进二十大精神在交通系统落地生根。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对已整改到位的,继续巩固提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堵住制度漏洞,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为实现区委提出的“接续高质量发展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与全省同步迈向共同富裕”奋斗目标贡献更多交通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8-2025280;单位地址:莲都区解放街534号;邮编:323000;电子邮箱:46715992@qq.com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2年12月16日       


主办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莲都区监察委员会

联系方式:0578-2271730 浙江万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浙ICP备13023572号-1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86号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码:33110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