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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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莲都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12-16 16:38:36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3月17日至426日,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8月2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党组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抓、狠抓,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第一时间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制定工作责任分解清单,将个方面、39个具体问题细化落实到各责任科室,以最小切口、最细颗粒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三是深化问题导向。以区委巡察整改为重要契机,进一步推动以改促建、促进、促行,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和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的提升。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5人,建立完善制度6项,清退款项2.4877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系列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学习教育。年初由相关科室联合制定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对“中央一号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论述的集中学习。制定2022年度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精神的学习领会。

(二)做好学用结合。广泛收集整理各类主流媒体、学习平台相关重要讲话、会议精神,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周一夜学”和实地教学等形式,有效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深化学思践悟,坚持广泛学习、交流共促、深入实践的理论学习大方向,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三农”工作部署,瞄准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开展政策制定、资金部署和项目谋划工作。

(三)落实法制审查。根据《莲都区合法性审查管理办法》,制定完善《莲都区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办公室法制工作人员负责对公文平台发文内容进行定期检查,存疑内容提交法律顾问审查。同时抓好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法制审查不到位问题,开展全面自查,检查发现《关于废止〈关于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意见〉文件的通知》存在未及时报备问题,已对接区司法局完成整改。

二、关于“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明确政策引领。制定《莲都区农业主导产业和拳头产品培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以农业数字产业为主导产业、丽水枇杷为拳头产品的发展重点方向。出台《莲都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有效强化我区农业农村政策的延续性、适配性和可执行性。

(二)强化项目谋划。举办全区农业农村项目谋划大比拼活动,通过业务科室结对各乡镇(街道)围绕“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开展项目谋划和现场演说的方式,激发全局“千方百计谋项目、凝心聚力促发展”的干事热情。全面加强向上对接,今年以来共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等省级单位成功争取谋划区域协调资金项目15个,获得上级配套资金1.5亿元,项目总投资达5.4亿元。

(三)着力“双招双引”。聚焦农业产业变革,全市最大农业单体项目领源乡村振兴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完成签约,10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国家级分子育种创新服务平台(长三角)分中心项目成功列入全省农业重点项目名单,系全市唯一,并于9月16日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现场完成框架协议签订。

(四)深化数字改革。成立数字化改革工作专班,将农业农村数字化建设作为全区农业产业发展和基层治理提升关键一环。基于浙江乡村大脑的数字资源和16个“浙农”系列应用,结合莲都实际发展,迭代升级莲都区“丽水山耕”数字化平台,于今年9月底完成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有效打通数据壁垒。对本单位核心业务开展细化梳理,共形成了8项一级业务,26项二级业务,81项核心业务事项,490条数据串,6435项数据项。

三、关于“落实脱贫攻坚任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开展“扩中提低”。鼓励政府类小额投资项目或村级自建项目优先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尤其是低收入农户就近就业。已开发公益性岗位114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低保户和低边户累计96人,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24个。

(二)强化帮扶业务指导。通过多种形式不定期组织干部学习项目管理、扶贫资料使用等规范性文件,提高基层帮扶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做好扶贫资金使用指导。今年9月,我局联合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针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督查”,督查共发现并交办问题20个,目前已整改完成问题13个,剩余7个问题的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提升资金执行效能。对标上级相关文件,与区财政局联合编制《莲都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有效推进项目资金规范化使用,资金执行率已达到99.65%。

四、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体现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党内决策流程。认真落实党内事务党内决策和“三重一大”事务议事制度,党组会议严格执行党组成员依次表态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工作要求,党外班子成员不直接参与党内事务决策。

强化项目统筹谋划。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农村项目谋划大比拼活动,结合全区和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发展实际情况,谋划、筛选出了一批经济效益显著且兼顾社会效益的优质项目。如由区植保与动植物检疫中心牵头致力解决茶园虫害的万亩茶园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项目,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科牵头提升乡村综合治理的“一事一议”共富村试点项目等。

重视社会效益开发。要求丽水市润生苔藓科技有限公司充分发挥碧湖镇箬溪口大棚苔藓基地项目示范带动效应,通过开放研学区域,进一步传播苔藓种植品类、栽培方式和苔藓工艺品加工模式等农机促富知识,加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转化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宣传经费支出管理。针对巡察指出宣传制品积压问题,局党组研究决定,今后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宣传制品采购的事项需经局班子会议审议,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需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各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印发,进一步收紧宣传经费支出管控。

)做好无害化处理场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目前项目主体杭州回利生物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环保评估验收工作,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已基本完成相关资料收集整理。10月19日,我局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对莲都区无害化处理场项目进行总体验收,目前项目已验收合格。

(三)总结提炼经验教训。局党组及各业务科室总结巡察指出的工作问题,加快形成一套经验做法,在后续工作开展过程中,提前梳理各环节审批要求,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按期开展。

六、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落实清退整改。针对巡察指出办公家具不符合标准问题,我局已全面完成超标准配备沙发的清退工作,对24张已达年限沙发进行报废处理,其余未达报废年限的沙发已放置于公共区域用以接待访客

开展举一反三。同步启动办公家具、夜餐补贴、公务用车等内控管理事务的自查自纠工作,累计清退16937元,有效加强单位内控的监督管理。

强化程序监管。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丽水市莲都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莲都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正面清单”》等相关财务规定,压实财务审批责任,收紧支出管理关口,确保各类款项支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

七、关于“执行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财务管理。完成《莲都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的修订,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流程。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莲都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政策培训会,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

完善资产管理。制作办公室在用固定资产明细卡,实时更新办公室资产持有和变化情况,每年度组织开展一次全局盘点。

(三)落实专款专用。按照预算法要求编实编细2023年预算,邀请区财政局分管领导与归口科室到区农业农村局专题布置2023年预算,指导各科室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同时严格预算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八、关于“项目建设存在监管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数字赋能。完成莲都区农业项目管理系统搭建和试运行,扩充进度管理、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等功能模块,杜绝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审核不合规等问题。

开展对接交流。联合区财政局召开2023年预算财政对接会,专题研究2023年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目前项目预算审核、结算审核、财务审计资金已上报2023年财政预算。邀请市、区项目管理部门业务骨干和莲都区农业项目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对局属科室(中心)、各乡镇(街道)和农技站业务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培训,进一步夯实业务能力基础。

压实进度管理。各责任科室主动认领滞后项目,现场谋划、梳理推进思路,结合五张清单工作制度,对滞后项目进行定期督办。原20个进度滞后项目已有10个转为正常推进或竣工,局党组将继续围绕要素保障、政务服务开展助工纾困,加快滞后项目进度赶超。

(四)深化自查自纠。10月21日,乡村产业和农田建设管理科牵头对全局农业补助类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共对13个项目的资金使用、验收材料进行检查,未发现有资金使用、拨付流程不规范问题。同时,委托丽水市中丽档案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相关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工作。

九、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内部监管。明确涉及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涉农项目事宜需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并由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党委配合,对全局大额涉农项目议题上会和后续资金拨付流程加强监管审查。

规范决策流程。党组会严格执行党组成员逐一表态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党外领导班子成员不参与党组议题的讨论表态,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十、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例会,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班子成员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话。

(二)深化一案一剖析一反思。组织干部集中学习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扎实做好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工作,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

落实回访教育。机关党委协助派驻纪检监察组对2021年度受到处分的干部开展回访教育,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和实际表现,督促其在思想和行为上积极向组织靠拢、向先进看齐。

十一、关于“干部选任和出入境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提升业务能力。组织科室业务骨干集中学习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相关文件和制度,并开展交流共促,进一步强化业务能力,确保《莲都区农业农村局出国证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对干部因私出入境申请从严审查,落实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签批。

深化思想认识。利用“周一夜学活动”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公职人员出入国境审批相关制度,针对35周岁以下青年干部对相关制度不熟悉、出入境需求较大的情况,利用“莲农青年读书会”等活动载体,在青年干部群体深入开展出入境管理警示教育。

落实闭环监管。明确取用、归还证件均需向局党组提交书面申请,审批通过后由人事和科技教育科干部发放、回收,并二次核实出入境审批时间和实际时间是否一致。

十二、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每半年由机关党建工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1次廉情会议,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重点难点、推动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履职情况监督。由局党组书记严格审核把关,每位党组成员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和有关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作出报告。

优化党务干部选任。组织开展局属9个支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共推选出41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员担任支部委员会委员,党建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严格规范党费收缴。根据党费收缴有关规定,重新核算第四党支部党员2017年至2019年的党费收缴标准,共补缴党费205.1元。

(四)强化党务能力提升。为切实提升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政治理论修养和业务工作水平,定于年底开展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暨党务干部培训,重点培训“三会一课”“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业务和理论知识。

十三、关于“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好制度完善。进一步完善大额涉农项目审批和资金拨付制度,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研究决定,今后涉及资金2万元以上涉农项目需提请局班子会议审议,10万元以上项目需经局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局党组会议进行二次审议,对未上会审议项目不予审批、报账。

(二)强化业务提升。8月份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召开莲都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政策培训会,进一步加深财务政策理解,强化相关规章制度学习,促进业务骨干的能力提升。

保障长效落实。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落实大额涉农项目管理议事制度执行,针对会议记录开展复核工作,确保制度长效、有效施行。

(四)落实问题整改。针对“2021年5月支付丽水广播电视大学培训费110911.90元,仅附有《关于举办莲都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的通知》文件,无具体培训人员名单”问题,农办秘书科已补齐2021年5月乡村振兴培训班签到册等报销凭证。

十四、关于“审计专项检查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情况核实。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我局对2021年第二期“莲都山超”店长精品研修班的培训签到情况和学时、入住等记录材料进行核实,了解到虚列的4人系签到未落实到位,其中有1人确未办理入住。我局将退费情况说明发送至承办方丽水学院,已于9月26日收到额外支付的7940元培训经费退款

)强化工作监管。为明确参训人员到位情况和统筹疫情防控需要,对今年以来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严格落实培训签到签退制度,并由各责任科室做好每期培训活动的台账核对、整理。进一步规范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流程,严格落实2万元以上涉农项目资金拨付必须通过局班子会议审议的议事决策制度。同时,充分发挥数字化项目管理平台优势,全面强化内部审查和环节管控力度。

)落实责任追究。就巡察反馈指出的关于涉嫌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补贴的涉事人员处理意见,我局已与区公安分局对接,因涉及资金较小,公安部门建议将相关信息移交税务部门调查处理。我局已于12月2日将相关信息移交税务部门处理。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将继续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提升领导班子整体的凝聚力、领导力为主线,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加快农业农村领域发展建设步伐,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一是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后续工作。进一步强化长效监管和成果巩固,针对已整改的问题,组织工作复盘和经验总结,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复发。针对仍在整改的问题,建立主要领导定期督办、分管领导常态督促、责任科室严格落实的整改工作体系,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和整改期限,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彻底打赢问题整改攻坚战。二是持续担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忠诚至上,始终把党的建设竖立在首要地位,将对党忠诚作为全局上下开展工作的先决之要,自觉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严字当头,不折不扣执行新形势下党内各项政治生活准则,严肃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管干部队伍建设。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冒头。三是持续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强化风险预防和问题预判,以巡察反馈意见为工作导向,以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为任务目标,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项目综合管理、财务内部审批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长效监管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8-2609015;单位地址:莲都区中东路19号;邮编:323000;电子邮箱:1032709766@qq.com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21216日    


主办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莲都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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