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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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莲都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12-16 16:27:19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1日至4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以下简称“区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2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建设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健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全面领导、全程推动、严格把关,并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及要求。在整改过程中,党组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调度、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根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完善整改佐证资料、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二是标本兼治、持续有序推进。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整改事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努力、标本兼治的整改事项,通过建章立制、逐步化解,做到有序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举一反三、巩固整治成效。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及反馈意见,区住建局党组坚持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开展财务、招投标、物品采购工作自纠自查,及时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发挥警示和推动作用。在深化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监督与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严密有效的监管体系,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建设工作成效的强有力抓手。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7人,建立完善制度13项,清退款项1.0289万元。

一、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尚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站位,提前谋划项目建设。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召开“吹响集结号、决胜攻坚战”誓师大会,通过表态度、领任务,掀起百日攻坚、干部作风建设新高潮。深入谋划了市区、碧湖新城等涉及未来社区、供排水等项目8个,投资约35亿元。加快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全力推进美丽城镇建设工作,目前31个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2.8亿元。编制完成“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方案,2023计划投资2亿元,将对20个老旧小区道路、排水、景观进行改造提升。

(二)压实责任持续开展危房治理修订完善危房网格化巡查管理机制,出台《危旧房安全巡查制度》。全面开展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14个乡镇街道危房治理推进情况、系统信息更新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组织开展全区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共复查经营性自建房3769幢发现问题563处,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建章立制,提升过渡房利用率。建立D级危房腾空过渡房管理制度优化过渡房审核流程,规范过渡房申请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公租房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对符合条件人员提供空置过渡房,提升过渡房使用率,进一步发挥D级危房腾空过渡房保障作用。

二、关于“职责履行存在缺位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流程,严格住房补贴审核把关。定期开展相关政策文件学习会,进一步学深学透《丽水市区住房分配货币化及住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丽水市莲都区乡镇全额财政供养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房贷分配实施细则》《丽水市区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有关具体政策》等政策文件对现有工作流程进行梳理,优化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分工,确保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

(二)紧扣项目,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莲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2021-2025)》要求,全面启动莲都区12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强基增效双提标”建设改造项目。目前岩泉、紫金、联城、碧湖四个乡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已开工,雅溪、峰源、大港头、黄村目前正在施工招标。老竹丽新污水处理厂主体已完成初验并正式运行。2022年需完工的26个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点位目前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相关数据上传省农村生活污水监管平台。

三、关于“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落实物业“三金”监管责任。严格执行《丽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推进物业维修金收缴工作,出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追缴行动方案》,积极发动小区业委会、社区居委会力量,通过分步实施,逐步完成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追缴工作。

(二)全面落实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强化督查检查,对三峰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督办。召开安全生产推进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城市运行专委、建设施工专委工作职责,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对燃气企业、经营点、在建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9月至今,共出动检查人员303人次,检查在建工地135个次,燃气经营站点2个,餐饮店20家。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589处,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31份,并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四、关于“依法行政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召开中层干部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对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进行学习。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自查自纠专项整改行动,自查出《莲都区建设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宅物业保修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制度(试行)》等5个规范性文件未按流程报备的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

(二)严格合同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要求,印发《莲都区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的通知》,通过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召开干部夜学会、中层干部会议,再次组织学习合同管理制度,重申合同制定、备案工作。开展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自查自纠专项整改行动,对合同档案未及时备案的问题进行整改。全面落实合同管理定期备案审查制度,对全局合同备案情况进行公布,对备案不及时、程序存在问题的科室单位进行通报。同时对2018年以来的档案进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整理。

五、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财经制度。召开干部夜学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等,切实提升干部职工财经纪律意识。严格执行评审规范标准要求,今年以来,区建设局均按要求从评审(专家库)中选择评审专家,杜绝出现违规领取评审费现象,并对公用所、住保中心、建设管理中心开展内部审计。清退超标党员活动费至机关支部党费专户,对2018年至今的党员活动经费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目前未发现费用超标等相关问题。

(二)提高财经工作效率。严格落实财政数字化改革的要求,根据“浙里报账”全覆盖的工作要求,逐步实现我局及下属各单位“浙里报账”全场景财务支付工作,逐步实现财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关于“干部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学习,理顺工作职责。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做到严格执法。加强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的对接,针对今年出现违法增设卫生间拒不改正的行为,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二)紧盯重点,全面化解信访积案。制定完善局领导包案制度,不断加大信访件化解力度,目前4件信访积案已全部化解。严格落实涉众型信访问题和疑难复杂案件领导包案,坚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推动问题解决。

七、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制度落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招投标管理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项目内控管理制度,落实单项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局采购小组定期对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等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杜绝再次出现此类情况。

(二)修订完善制度。修订完善《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政府采购工作小组的通知》,严格落实采购小组综合评定机制,明确由采购小组进行评定选取中标单位,规范采购流程。同时对2018以来政府采购进行回头看,目前暂未发现其他问题。

(三)严格工程档案管理。对全局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要求科室落实1名人员为档案管理联络人,实行专人管理。逐步完善档案信息,要求各科室、下属单位对所有工程项目档案进行整理,并编制预算经费报区财政。下步将委托第三方2014年后的工程项目档案进行集中整理归档。

八、关于“工会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超标支出的工会慰问经费予以清退,并在中层干部会议上重申财经工作纪律,组织干部学习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相关规定。举一反三,全面自查2018年以来单位工会经费支出情况,未再发现其他违规问题。

九、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从严治党能力水平。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分析研究,完善《莲都区建设局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的干部监督管理。紧盯信访举报、巡察、审计等发现的问题,扎实做好整改,提升作风水平,从源头遏制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加强廉政风险排摸,落小落细日常监督。每季度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季度例会,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2022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党风廉政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内容,压力层层传导、责任逐级落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排摸,确定风险级别,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87个,制定防控措施98条。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全面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中层干部、中层干部对科室干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提醒、关爱谈话等。

十、关于“党建责任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开展党费收缴整改。2018年以来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纠自查,对自查出的党费基数、计算比例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共补收党费443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学习,全面落实每月主题党日集中收缴党费的要求,并做好党费收缴登记、公示。

(二)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10月2日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前制定了工作方案,民主生活会程序规范,并且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逐人一对一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提升“三会一课”实效,制定学习计划,通过组织党员学习交流发言、参加党课听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确保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体现特点。组织机关支部委员、两新支部书记开展党务工作培训,重点围绕党费收缴、党员发展、党员活动开展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年底星级党组织评定考核。

十一、关于“股级干部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根据全局干部编制、职务情况,针对当前工作重点,结合岗位实际拟定干部调整方案,计划年底前完成干部调整工作。严格执行莲都区建设局干部人事管理办法规定,对中层股级干部在同一业务科室(单位)任职满5年的实行有计划地轮岗交流。

十二、关于“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区建设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在全局大会上对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有关要求进行重新强调,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制度。同时全面梳理自查全局干部职工护照情况,目前全局干部职工的护照都由局办公室统一保管,并建立护照管理台账。今后将做好常态化督促检查层层压实责任,杜绝失察失管现象

下步,我们将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莲都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一是持续发力,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成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二是强化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切实让整改成果成为全体干部职工思想上的“防腐剂”,行动上的“催化剂”三是立足实际,推动住建工作提质增效注重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的制度措施、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化作推进工作的抓手,落实到城乡建设工作当中,把抓好整改落实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克服畏难情绪,主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破解工作中的难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保障民生工程、落实公用事业行业监管、维护建筑领域秩序、推动物业服务管理等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职能,更好地发挥住建行业在促进莲都区城乡建设发展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中的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2351308;单位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590号,邮编:323000;电子邮箱ldqjsj11@163.com。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12月16日         


主办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莲都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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