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 建
1972年6月,我初中毕业后,被分配到丽水市木器厂做学徒工,该厂后来于1978年更名为丽水市家具厂。1977年8月,我调离了木器厂。木器厂是我人生的第一个工作岗位,我对木器厂有着特别的感情。由于自己长期从事工商经济工作,一直与木器厂的工友有联系往来。退休后,我又利用参加组织工友会活动的机会,用时一年半,重点走访了50年前在木器厂及圆木社工作的近30位老工友,查阅了相关历史资料,收集整理了丽水市家具厂50多年来的主要历程。

一、木器行业的历史背景
丽水地处浙西南山区,森林木材资源丰富,素有“浙南林海”之誉,丽水地区木材产量约占浙江省50%—60%。竹木原料被广泛应用于生产工具、建筑材料、生活用品及工艺品制作,孕育了一代又一代木材加工的能工巧匠。自古以来,丽水盛产杉木、松木、柳木、什木四大木材,除了少量经乌溪江水运抵达杭州等地外,主要依靠瓯江到温州,再加工成各类木板料材从温州港外运。
随着瓯江内河航运的开发,丽水木材加工业得到发展。据文献资料记载,自唐朝起,丽水营造木船基地就颇具规模,唐朝贞观二十一年(647年),丽水为唐太宗征伐高句丽国奉旨建造航海船。宋朝的《宋会要辑稿》记载,宋处州知州张觷在督造大船时,就采用了与现代造船放样原理相近船模放样技术。明朝,丽水城郊的沙河村是重要的瓯江水运码头,设有专门机构,委以官员管理。清朝咸丰二年,仅丽水的龙泉人就在温州、青田开设连丰记、龙记、周广隆、张广记等木行26家。民国时期,在温州经商的处州竹木商人成立了竹木同乡会,盖起会馆。
民国时期,木材市场兴盛,瓯江水系各木材集散地木商云集,有规模木行250多家。1941年,省建设厅在大港头十八都开设锯木厂。1938—1942年,浙江铁工厂在云和石塘开设造船厂,有工人80余人,装备有柴油机、发电机和大锯台、大侧锯机等机械化生产设备,建造木质船只的数量可观。
1950年11月,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杭州分公司丽水办事处在丽水成立,是丽水地区第一家国营木材经营企业,在丽水收购、销售木材板材,并且先后在龙泉、景宁、松阳、云和、青田县设立下属收购组。同时,政府允许供销社、私商木行共同合法经营。1953年起,相继在瓯江边上的枇杷圩等地建立贮木场。
二、木匠聚集虎啸门
丰富的木材资源和便捷的水运条件,带动了本地和温州、永康等地的木匠,丽水城乡盛行竹木制品业。清朝时期,开设有林益顺、翁新顺原木店和戴宝兴、应元兴小木店。民国时期,丽水城区有圆木、小木店10余家,同时还有数量较多的个体木器匠人,提供上门制作业务。
木匠当时的聚集地主要在虎啸门一带。虎啸门是丽水老城的六门之一,位于今中东路与大洋路交叉处。建有里外二重大门,里门与外门之间有瓮城,面积300平方米左右。平时用作牛行和竹木行的交易场所,每隔5天一个市日,进行集中交易。虎啸门外直通栝苍古道和栝瓯古道,还有一条连接瓯江的好溪堰,可行竹排,运输木头、杂柴、木炭。在虎啸门内的文昌路的北段——岩泉街,逐渐就有小木业、圆木业、油漆业的工人在此或短期或长期租用民房、搭建工棚,进行加工生产销售。
三、组建木业工会
丽水市在1949年5月解放时,城区范围工业企业少,产业工人不多。而有各类手工业者1800余人的和半手工业者(亦工亦农,农忙季节务农、农闲季节做工)1700余人。共产党及时组织手工业者成立工会组织。
1949年8月以前,成立木器工人参加的木匠工会。后来,又组织已参加木匠工会的小木工人和圆木工人分别建立了小木业工会、圆木业工会。1950年3月,成立小木业工会,主席是温州籍小木工人姜振标,宣传委员是温州籍的陈岩麻,文教委员是温州籍的娄兴华。1950年4月,成立圆木业工会,主席是永康籍圆木工人林章钱。
四、实行合作小组经营
1950年秋,城区成立木器联营工场。1951年,城区总工会又组建了小木业合作社。1951年12月—1952年2月小木业合作社垮塌。
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调查,主要原因是:贪多冒进、盲目发展,教育引导没有到位,从业人员集体观念不强,经营管理缺乏制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增加工作组力量,加强思想教育;建好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发现培养积极分子;订立内部管理制度;帮助解决产品积压、资金周转、木材供应等具体困难。重新进行了民主改革活动,加强了政治思想工作,理顺了各方面的关系,增进了从业人员的团结。并且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方案:采取“合并成立、分散生产、统一经营”合作经营方式;先组织联营工场、合作生产小组,逐步升级为合作社;合作组织的初创规模不得超过25人,并经上级批准才能正式成立。
1952年,在文昌路北段位置,租用路两边对门的两栋三间二层木结构民房,木器业24人开始了合作生产经营。路东的一栋,一楼是木工工场及木料堆场,二楼是油漆工场。路西的一栋,一楼是木工工场和小食堂,二楼是会计、会议室和宿舍。圆木生产小组的10多人,在文昌路西侧的府前横街,租用原来的胡长青圆木店(现继光街258号店铺位置)的二间二层房屋的底层开始合作生产经营。


五、合作小组升级为合作社
1953年3月,圆木合作小组升级成立圆木合作社。第一批入社人员有永康籍的林细旺、林章钱、王友忠、吴孟科(吴忠升)、吴水清、吕财木、胡长青、胡陈好,丽水籍的李国昌、王老五、林焕林、林文友、徐玉才、应樟清、周财宝、樊林福,温州籍的张庭木。首任负责人是林锡旺,接任负责人是林章钱。
1954年12月,木器合作小组升级成立木器合作社,首批进社的人员有温州籍的娄兴华、魏金铭(七妹)、陈岩和、叶家宽、候定楚、李茂进、曾达程、凌林宝、凌宝宽、凌康弟、薛正邦、薛大山、黄余吉、章启娇、章启昌、姜正昌、姜克(开)元、姜开心、徐士高、徐士来,青田籍的程增洪、邱方清、徐为兴,丽水籍的余松林、张炳海。负责人是娄兴华。
入社人员以工具、工作台和木料等实物折价和部分现金入股,木器社每人股金额度为30元,圆木社每人股金额度50元、60元不等。合作社使用县社所发的会计制度科目实施财务管理。劳动报酬按件计工,正式工人每10天发一次工资。比如,确定圆木工人制作两只水桶,工资是1.3元,供销社收购价4.9元。合作社建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主任都不脱产。监事会主任是林书鸿,是位学徒工,会计兼出纳是林文英。
工匠普遍文化程度低,大多数是跟从父亲或亲友拜师学艺的,但比较聪明、悟性强。为了改变落后的手工生产方式,减轻劳动强度,降低生产成本,工匠们主动改革生产设备、开发新产品。凌宝宽研制了24寸带锯台,提高了生产效率。徐为兴采用以木代钢,研发专门锯制圆木桶弯曲型板材的小型带锯台。魏金铭、凌宝宽、郑祥兴、刘绍祖、张文生等革新改进制作了自动插秧机、打稻机、水车、风车、锯联刨裁切机、榫眼机(方孔机)、锯榫机(榫头机)、碌碡切割机、木段裁切机。
六、成立丽水市木器厂
木器社不断发展壮大,人员迅速增加,1956年合作化运动高潮时搬迁至大猷街新厂区。新厂区位于大猷街181号,原来是丽水市大东华梗片厂的生产场地,由于该厂参与公私合营迁到了“宋衙基”新地址。木器社充分利用原有的简易厂房、工棚和堆场,同时在厂区内新建工棚,并租用了项仲容家的两层木结构房屋,厂区面积约7000--9000平方米。而且,还为部分工人提供了集体宿舍。一些工人师傅们为了方便工作、生活,也在附近租赁房屋安置家属。同时,圆木社也并入木器社。
1958—1959年,在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运动中,全社的职工日夜加班,赶制鼓风机、刨番薯丝机、风柜、水车、打稻桶等产品。并且在农忙季节,组织支农小分队,下乡进户修理农具。大部分圆木工人应邀前往温州帮助赶制“带鱼桶”。1959年—1960年,造船业、寿枋业也并入木器社。1958年,国家开始上马建设瓯江水电站,启动了丽水市与云和县、景宁县合并,木器社与圆木社分设。1961年,木器社大部分人员迁到云和,成立了云和农械厂,少部分留在丽水成立了云和农械厂丽水分厂。圆木社分离后,另行在丽水继光街寻址经营。不久,随着瓯江水电站停建,1961年8月起,木器社人员大部分陆续回到丽水,企业更名为丽水县城关镇木制厂。1962年2月,企业又更名为丽水市手工业联社木制合作工厂。1964年2月17日(正月初五)夜晚时间,大火烧毁大部分棚屋及部分机器设备、木材,当场烧死一名当夜唯一值班的年轻工人。灾难以后,在省、县手工业联社等方面的支持鼓励下,全厂员工奋发努力重建企业,盖起了新厂房,增添了新设备,企业更上一层楼。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1965年7月前企业更名为丽水市木器厂,参照国营企业管理,是丽水市四个大集体企业之一。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起初工人们能坚持守岗生产,参加大型活动后,自觉回厂补班加班。1970年前后,原书记、厂长被迫退出领导岗位,成立了丽水市木器厂革命委员会,并行使管理权力,生产一度停滞。1971、1972年招收国家分配的中学毕业生30多人,企业员工人数超过130余人。

七、更名组建丽水家具厂
1978年,圆木社重新并入木器厂,企业更名为丽水家具厂,企业规模和档次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企业调整了领导班子,重新建立了工会组织,通过人员融合、企业整顿等一系列工作,各项工作步入正常轨道。依据自身实际和同行业经营形势,形成了丽水家具厂调整产品结构、经营销售的新思路,新上了制造销售木工专业设备、板式家具、开发生产小口径杂木产品三个项目。1979年,企业总产值34.50万元,利润0.8万元。1982年,总产值59万元,利润3.44万元。
1983年1月起,丽水市二轻集体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定额承包奖赔制。通过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家具厂先后采取了开发新产品、转变主导产品结构、加强奖惩与个人业绩挂钩、实行专项产品承包负责制、放宽企业用工制度管理、调整充实厂级和车间两级领导班子等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先后成功开发并组织生产了小型锯扳机和方孔榫眼机、熨斗柄、榔头柄、导演椅、出口日本的木盘餐具等。1984年总产值70万元、利润7.9万元,1990年总产值110.09万元、利润41.62万元。1991年,总产值87.21万元,其中出口总值46.05万元。
随着乡镇企业、个体私营木制品企业快速发展,丽水市家具厂设备陈旧产品档次低、人员老化负担过重、机制转变难经营缺乏活力等弊端日益显现。1993年曾经进行过一次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购买全面资产的改制试点。但许多工人不理解、不认可,出现群体上访,干群关系隔阂加深,生产受到很大影响,1994年企业开始亏损。1995年开始,部分工人缴费“停薪留职”,自谋出路;部分工人承包经营厂里有盈利的生产项目,通过招收农民工、临时工进行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采取投资经营酒店、敬老院等服务行业的方式,增加收入,维持家具厂的延续和发放工人工资。
2001年11月,依据莲都区政府莲政发(2000)12号文件精神,会计师事务所对家具厂进行了专项财务检查和资产审计、评估。2001年有职工92人,其中退休工人49人,固定资产原值280万元,净值190万元,亏损193万元。2002年9月,经莲都区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同意丽水市家具厂解散,地方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妥善安置了在职工人和退休人员。原丽水市家具厂厂区现已成为秀丽春江小区和处州府城景区的一部分。
八、丽水市家具厂群英谱
魏金铭(七妹):1958年11月,第二次全国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代表。1959年,浙江省青年妇女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1959年10月,浙江省工业、交通运输、基本建设、财贸方面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1959年,丽水市群英会代表。
凌宝宽:1959年,浙江省工、建、交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1963年,浙江省工、交、建、手工业方面先进生产(工作)者。
候定楚:1962年11月,出席浙江省手工业合作社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光荣参军的有应樟清、樊林福、程增洪、薛大三、娄洪业、陈永旺、林建亚、孙成宗、朱顺友、张祖平、黄丽华等11人。
提拔厂级领导的有娄兴华、陈老三、林水旺、林章钱、王岳松、陶永堃、张文生、刘绍祖、郑祥兴、项朝林、朱仁富、周正昆、赵东林等13人。
提拔为部门、乡镇领导的有陈岩麻、薛大三、娄洪业、黄如山、夏子宽、张仁根、黄丽华、陈建等8人。
作者简介:
陈建,丽水市莲都区经济商务局退休干部,原丽水木器厂职工,曾任县级丽水市工商联副会长、莲都区经贸局副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