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02000000/2022-54545 | 文号 | 莲政发〔2022〕29号 | |||||||||||||||||||||||||||||||||||||||
发布机构 |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1-2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进一步完善莲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经省、市非遗专家审定,社会公示,确定“莲都木刻版画”等10个项目为第八批莲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批准上述名录,现予公布。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价值、发展振兴”的思路,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为推动我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第八批莲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八批莲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计10项) 一、传统美术(1项)
二、传统技艺(7项)
三、民俗(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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