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函﹝2021﹞49号),经市级推荐、省级审核公示,丽水·莲都电子商务创业创新综合体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9〕18号)等文件关于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奖励规定,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9日),欢迎有关单位及个人通过来人来电的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联系方式: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8-2642338 莲都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拟奖补情况表
序号 | 基地名称 | 认定等级 | 奖补金额 (万元) | 1 | 丽水·莲都电子商务创业创新综合体 | 浙江省级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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