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科学技术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征求意见的公示
作者:
来源:
莲都区
发布时间:
2022-11-08 09:11:38
根据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建议对我局发布的1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1个规范性文件予以继续执行,对0个规范性文件废止使用。具体目录详见附件。
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活动的依据。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或建议:
1. 邮寄反馈意见,通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25号510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科学技术局。
2. 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秦女士;联系电话0578-265322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
丽水市莲都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8日
附件 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1 | 《莲都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修订)》 | 莲科[2021]1号 |
附件2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1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