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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科学技术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征求意见的公示
作者:   来源: 莲都区   发布时间: 2022-11-08 09:11:38

根据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建议对我局发布的1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1个规范性文件予以继续执行,对0个规范性文件废止使用。具体目录详见附件。 

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活动的依据。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或建议:

1. 邮寄反馈意见,通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25号510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科学技术局。

2. 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秦女士;联系电话0578-265322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



丽水市莲都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8日


附件 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1

《莲都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修订)》

莲科[2021]1号


附件2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