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莲都区“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莲政发〔2022〕3号)和《丽水市莲都区常宅区块及现有剩余房源安置房申购和管理办法》(莲大搬快聚办〔2022〕5号)等政策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拟于近期对丽水市莲都区常宅区块及现有剩余房源安置房进行公开摇号销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摇号时间和选房时间 1.摇号时间:2022年11月4日上午9:00(安排代表参加)。 2.选房时间:2022年11月12-17日(具体安排:碧云雅苑:11月12-13日上午;常宅区块安置房:11月17-18日上午;花都风情苑、绿景花苑(坑口)现有剩余房源:11月14日上午;瓯碧园、家和公寓(文一楼)现有剩余房源:11月15日上午)。 二、摇号地点和选房地点 1.摇号地点:丽水市飞达国际大酒店二楼大厅(莲都区中东路848号)。 2.选房地点:①碧云雅苑选房地点:碧湖镇审批中心(碧湖镇金牛街807号碧湖中学东北侧约130米)②常宅区块安置房选房地点:花都风情苑北门菜市场3楼;③花都风情苑、绿景花苑(坑口)选房地点:花都风情苑北门售楼处;④瓯碧园、家和公寓(文一楼)选房地点:新城时代展示中心(文一路866号)。 三、参加对象 已报名申购并经莲都区安置房申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持有《常宅区块及现有剩余房源安置房准购证》的搬迁户为选房对象。 四、摇号选房规则 1.第一批次为:①2019年度前实施异地搬迁、地质灾害搬迁具有安置资格的对象。②2020-2022年度“大搬快聚”搬迁具有安置资格且在2022年10月31日前,旧房已经拆除的对象。第二批次为:2020-2022年度“大搬快聚”搬迁具有安置资格,旧房未拆除的对象(需在安置房购房合同签订前拆除旧房)。 2.同一批次内,分户型由丽水市莲城公证处以电脑随机摇号方式确定选房先后顺序。 3.摇号产生各批顺序号后,按第一、第二,两个批次分别进行选房,具体选房顺序如下:第一批次:①第一批次1人户进行选房;②第一批次2-3人户进行选房;③第一批次4人及4人以上户进行选房。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后,第二批次按上述确定的规则进行,直到选完为止。 五、其他规定 1.丽水市莲城公证处工作人员对本次购房进行摇号、选房公证。摇号工作由丽水市莲都区安置房申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相关乡镇(街道)干部代表和申购对象代表共同参与。摇号结束当天公布摇号结果。 2.参加摇号凭《摇号代表证》入场。参加选房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常宅区块及现有剩余房源安置房准购证》原件(选房限每户2人进场);选房委托他人的,须携带经公证部门或所在村委会确认的书面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常宅区块及现有剩余房源安置房准购证》原件。 3.集中看房时间:碧云雅苑、瓯碧园、家和公寓(文一楼):11月10日;常宅区块安置房、花都风情苑、绿景花苑(坑口):11月11日(常宅区块安置房因为还是工地,只能在外围观看效果图和户型图)。 4.集中办理购房手续时间:12月5日-12月20日(常宅区块安置房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选房或未按时到相关房地产公司或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的,则视为放弃申购权。 六、注意事项 1.本期摇号选房活动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进行通知,请各申购户务必不要在此期间变更已登记的电话,如有变更,请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或本办说明并重新登记。 2.知悉本通知的申购户,请及时到相关房地产公司了解察看房源情况,以便准确选得心仪的房屋,并请互相转告。 3.为贯彻落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疫情防控的要求,前来参加摇号和选房人员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者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请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干部报告并委托其他人员参加摇号和选房。参加摇号和选房的人员务必带上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和亮绿码。
咨询电话:0578-2033021
特此公告
莲都区“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