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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莲都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实施细则》意见的公示
作者:   来源: 莲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2-10-27 16:06:03

为扎实做好新形势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工作,更好服务军地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全区营造尊崇优待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困难退役军人的安全感、获得感和荣誉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30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 5 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9〕62 号)、《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0〕42号)和《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7部门关于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通知》(丽退役军人局发〔2021〕39 号)文件精神和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依办文程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来信来电对临时困难补助提出宝贵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邮寄反馈意见,通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囿山路566号,丽水市莲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优抚科(408办公室)。

2.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王翼伟;联系电话:2808186。

3.传真反馈意见,传真号码:0578-2808185。      

意见反馈截止为2022年11月7日。 


丽水市莲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0月27日

结果反馈地址:http://www.liandu.gov.cn/art/2022/11/9/art_1229360421_59110271.html


征求意见稿.wps

起草说明.docx

草案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