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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莲都区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作者:   来源: 莲都区   发布时间: 2022-10-10 15:23:19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发〔2020〕20号)文件要求,同时深入贯彻落实莲都区司法局《关于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暨“法助共富、法护平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纠正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阻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消除不适应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隐性制度壁垒,现将《莲都区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布,向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9日。

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区财政局办公室处。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71号。邮编:323020。

联系人:吕串,电话:0578-2029128。

附件:关于公布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采纳情况:http://www.liandu.gov.cn/art/2022/10/20/art_1229360421_591097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