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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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莲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关于十四届区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莲都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1-10 16:56:23

  根据区委部署,2021年6月25日至7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巡察。2021年9月14日,区委巡察组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党组书记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负责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各责任科室根据承担的整改任务,抓好具体整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加强整改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把反馈的问题作为一面镜子,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建立巡察整改跟踪督查机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0人,建立完善制度10项,清退款项2.371万元。

  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学习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认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全局干部和乡镇(街道)退役军人事务分管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传达学习贯彻省、市关于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

  (二)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按照“五级五有”要求落实专职工作人员,确定专人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11月1日,组织100多名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及全局工作人员开展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综合素质与能力提升培训班,围绕政策法规、服务规范等相关内容,提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制作印发《退役军人服务站建站手册》、政策法规宣传单,订购《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国退役军人》杂志发放到各乡镇(街道)服务站。

  (三)加强政府主导和社会化拥军相结合。7月29日,组织丽水市新名优商贸公司赴中国人民解放军31121部队46分队、武警中队进行“八一”建军节送清凉慰问活动。8月份与体检机构联合开展为现役义务兵父母及享受优抚待遇烈士遗属的体检活动。推荐丽水市新名优商贸公司杨妃参选并荣获浙江省最美“拥军人物”。为12名荣立三等功以上的现役军人家庭上门送喜报,为现役军人子女协调解决入学24人、入园11人、中高考加分1人。

  (四)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力度。为退役军人提供招工信息查询、用工信息推送6000余条。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军人提供1632个就业岗位,初步达成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共316人。5月25日,聘请了5名退役军人创业代表作为退役军人的创业就业导师,共同帮助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就业和精准创业。根据浙财税〔2019〕7号、丽人社〔2018〕333号、丽人社〔2019〕125号、莲人社〔2016〕250号、莲人社〔2019〕47号等文件,提供创业税收优惠和资金补助。

  二、关于“对全区涉军性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三八”妇女节,联合区妇联将“爱国拥军模范”叶美英拥军事迹编排成舞台剧进行演出。7月28日,邀请中央、省、市媒体宣传报道叶美英拥军事迹,并举行“拥军路”揭牌仪式。10月至11月,结合双拥模范城创建情况届中检查,广泛开展双拥宣传,共布置点位635处,标语、口号980条,营造浓厚双拥共建氛围。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展厅,专门设置板块宣传“最美退役军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等,进一步弘扬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多种形式加大帮扶力度。8月26日出台《莲都区退役军人临时困难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精准化帮扶措施。通过印发宣传手册、链接推送、乡镇(街道)退役军人微信群和9月17日退役士兵返乡欢迎仪式上,多渠道宣传小额意外伤害保险相关条款和理赔流程。

  (三)建立走访工作机制。结合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慰问和 “大走访”活动,持续组织开展对退役军人、重点帮扶人员和退役军人创办企业的走访慰问活动,全区退役军人系统共走访退役军人2000余人。

  三、关于“‘三重一大’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制度学习。10月18日,局党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明确“三重一大”等议事范围,确保事权明确、边界清晰,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二)强化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定执行,遵循“按程序办事、充分酝酿讨论、民主表决”的原则。严格执行逐人发表意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确保民主集中制得到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党组会、班子会等各种会议的记录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真实反映会议情况。

  四、关于“依法行政意识较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专题学习会议。10月18日,召开党组班子会议,对年终述职述廉述法报告规范要求进行专题学习,严格要求班子成员把述法内容、法治建设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的履职和法治政府的学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二)加强法律政策理论学习和宣传。4月15日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的法治思维在浙江的探索与学习》,7月27日全体干部专题学习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动员会议精神等。每季度参加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律政策考学,参加全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应知应会模拟考试、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等,提升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

  (三)加强对合同规范性的监督和审核。做好对法律顾问的履职监督,对合同签字、时间落款以及合同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进行审核,及时整理收集相关合同、文件及材料,每月在服务系统上做好记录更新。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工作制度。9月22日,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梳理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隐患,分解落实责任。10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加强理论政策常态化学习。4月2日、4月26日、7月2日、10月19日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上分别对《习近平在浙江》《浙西南革命故事》《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三史”学习等内容进行每季度的集中学习研讨。

  (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课程纳入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

  六、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开展自查。9月25日,对所有公务接待的财务凭证进行集中自查。对于巡察组指出的军休所存在重复接待问题,经核查,2014年11月21日离休干部陈传琴去世,生前所在部队分三批次来慰问陈传琴家属的招待费用。2015年11月2日至4日,丽水市检查组到我区检查中央八项规定执行落实情况时已反馈该问题,区民政局已于2015年11月26日将问题整改情况上报区委办备案。

  (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11月9日,退回多发放的六一活动费、军休干部门球比赛奖励、慰问金共18290元,退还违规兼任驾驶员及领取驾驶员岗位补贴、安全奖、节油奖等合计3900元。针对福利费发放,明确要有发放依据和规范的手续。在公务接待标准、接待范围、接待报销所需的凭证等方面,明确由经办人填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同意,最后由财务审核报销的规范流程。

  (三)强化内控管理,加强制度学习。9月30日,召开全局干部会议,学习《莲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接待制度》《莲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莲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梳理完善相关财经纪律、公务接待、公务报销等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做好报销凭证的审核。11月9日退回多报城区内差旅补贴935元和餐费585元。

  (二)开展自查自纠。9月25日,对所有账目中有关外出培训报销凭证、培训文件、通知、附件清单等,以及慰问军休干部遗属发放物品有关的报销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自查自纠,未再发现报销未附文件的问题。

  (三)建立长效机制。9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明确走访慰问物品发放、领取等报销规定。9月30日召开全局干部会,学习《莲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差旅费管理规定》,学习出差、下乡等财务报销的手续、规定、报销附件等内容,增强干部规范报销的意识。完善内控制度,要求分管领导对下属单位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和日常监督管理。

  八、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制度。9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明确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出差审批单和报销由主要领导审批,其他领导出差审批单由主要领导审批,报销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签批。完善《军休所车辆管理制度》,明确军休所车辆只用于军休干部的日常保障需求。

  (二)加强学习。9月30日召开全局干部会,学习《莲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在公务派车和公务车辆使用上进一步提高用车规范意识。学习出差审批流程、请假签批制度,增强干部规范报销意识,强化全局内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固定资产入账和使用登记。

  (三)出台制度细则。从9月份开始取消军休干部疗养费和“办实事”生活补助。2021年12月31日制定出台《莲都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医疗费补助实施细则》,对离退休干部医疗费补助的金额、情形、方式、时间、流程等制定相应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和规范。

  九、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10月18日,召开党组班子会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领域内的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不断强化分管领域内的党员干部的预防性教育,确保廉政谈话定期谈、常态化、全覆盖,谈话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力求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做好谈话记录。10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的整改责任,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抓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各级党风廉政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传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切实筑牢全体干部拒腐防线。全体干部重新填写个人岗位党风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表,确保风险排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明确办公室主任负责党风廉政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将党风廉政工作资料统一收集整理,建档成册,并进行定期检查。在元旦、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各类法定节假日之前,通过浙政钉、微信群或者干部会议进行廉政提醒,按要求及时转发省、市、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相关文件精神,传达换届“十严禁”,通报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警示教育案例。

  十、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9月25日,军休所党支部开展支部活动的记录材料自查工作。10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与区委组织部对接,拟在2022年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时一并配齐党支部班子。

  (二)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在开展主题党日或者研究重大事项前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并及时做好记录。加强主题党日以及其他会议签到的规范,严格执行党员会议参会制度,对一些特殊情况要进行备注或者另行记录。严格按照规定制定党员活动方案,做好活动记录、人员签到,规范经费使用等。

  (三)规范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做好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10月18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前期审查工作,有重大事项变动要及时向组织登记备案。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征求意见,整理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材料,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

  十一、关于“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干部选拔程序。10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针对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莲都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严把推荐提名关、组织考察关和讨论决定关,严把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关,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过程性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做到纪实性材料完整,程序合法、资料齐全、公开透明。

  (二)发现问题立行立改。7月21日4名干部填写公职人员出国(境)管理信息备案登记表,并上报到区公安分局,完成登记备案。办公室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全局干部中持有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登记情况,确保无遗漏、不失管。

  (三)严格出国(境)管理和审批制度。9月30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做到全覆盖、无盲区。进一步规范信息备案登记和证照管理,严格落实证照集中保管制度,确保审批、领取、使用、回缴全程记录留痕。

  下一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抓好整改,确保落到实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销号制管理;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固化整改工作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形成党建工作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组织力。三是强化责任意识,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发展。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整改推动干部作风转变,以整改促进工作高效落实。牢固树立“以服务退役军人为中心、以退役军人需求为导向”的工作宗旨,持续推进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提升和转变,为莲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健康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2358871;联系地址:莲都区囿山路566号,莲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编:323000;电子邮箱:ldqtyjrswj@sina.com。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2年1月10日          


主办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莲都区监察委员会

联系方式:0578-2271730 浙江万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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