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青田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9-30 09:05:41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近日,青田县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青田县海口镇原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陈新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陈新光在祯埠村操办乔迁酒席,违规收受时任海口镇南岸村村委会主任留某某、泗洲埠村村委会主任朱某某礼金共计4000元。2021年4月,陈新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收缴。

  2.青田县林业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人林观勇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林观勇(非中共党员)在负责青田县侨声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所管理期间,存在违规发放加班补贴、慰问费等问题。2020年12月,林观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3.青田县中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季苏海违规领取个人补贴等问题。2013年7月至2020年8月,季苏海违规领取保安公司各类补贴共计107250元,虚列保安工资套取资金共计346990元用于列支其他费用。季苏海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季苏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4.青田县海溪乡海溪村党支部书记朱旭波违规收受低收入农户礼金问题。2019年2月,朱旭波以其子在丽水买房为由在海溪村操办乔迁宴,违规收受海溪村低收入农户张某某、季某某等5人礼金共计1500元。2021年1月,朱旭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退还。

  5.青田县鹤城街道平演村党支部书记章国清违规索要“辛苦费”问题。2019年,章国清以平演村两委干部多年帮助高岗水利枢纽公司政策处理为由,向业主单位讨要“辛苦费”共计66575元,并将其中20000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2021年5月,章国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青田县纪委县监委


主办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莲都区监察委员会

联系方式:0578-2271730 浙江万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浙ICP备13023572号-1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86号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码:33110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