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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下达2021年度莲都区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公示
索引号: 002650306/2021-43145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1-07-28 09:12:54

根据省、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经乡镇(街道)组织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中介机构实地设计和测算,并组织相关单位评审,确定纳入2021年度莲都区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用于重点帮扶村产业发展等建设项目共7个,项目补助估算总价为584.76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现将拟下达2021年度莲都区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1.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6日,共10天;

2.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8月7日前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了解核实情况。

联系电话:0578-2132074(区财政局)

0578-2609682(区农业农村局)

邮箱:ldqfpb@126.com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021年度莲都区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计划安排表.xlsx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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