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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委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动员会
作者: 孙斌 王秋蕊   来源: 莲都发布   发布时间: 2021-07-23 16:00:43

7月22日上午,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动员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研究谋划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法治莲都建设主要任务,动员部署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徐光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忠宝主持会议。区领导林峰、杨金跃等参加会议。

近年来,在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莲都区围绕“确保创成法治浙江建设示范区”目标,以“头雁”标准奋力打造法治莲都“升级版”,以法治思维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建设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法治莲都,全区法治建设总体水平持续提升。2020年度,丽水市莲都区再次上榜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位列全省第四。

徐光文指出,要突出认识的深度,准确把握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形势要求。今年是建党一百周年、“十四五”和现代化建设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法治浙江建设15周年,更是市区同步启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第一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知创建机会来之不易,准确把握创建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清形势、把握大势、顺时应势,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坚定“自我加压、跳起来摘桃子”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打好这场硬仗。


徐光文要求,要突出发力的准度,全力破解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问题短板。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动智慧执法,推进行政执法评议全覆盖,改进执法方式,着力提升行政行为质量。要抓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发挥府院检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动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纳入规范化轨道,确保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要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组织实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机关规范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要认真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规定程序,严把合法性审核关。要以“六大抓手”为切入点,谋划打造具有莲都辨识度、全市全省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同时,要以碧湖镇省级法治化改革试点工作为牵引,努力培育一批“法治建设示范乡镇”。

徐光文强调,要突出行动的速度,全面形成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强劲合力。行动是最有力的宣言。创建大幕已经拉开,全区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担当作为、务实苦干”的工作主基调,对标对表抓创建、善作善成抓创建、同心同向抓创建,争分夺秒、克难攻坚,力争一举创成,为加快莲都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为法治丽水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听取了白云街道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莲都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碧湖镇、区市场监管局、区征收指导中心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