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司法局关于动态调整莲都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1-07-13 09:44:45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81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丽政办发〔2021〕20号)、《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莲政办发〔2021〕7号)等规定,现将我区动态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 莲都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1年6月).doc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 2021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