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02000000/2021-41789 | 文号 | 莲政发〔2020〕30号 |
发布机构 |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6-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9年,全区上下充分发挥创建“主战场、主阵地、主力军”作用,全力担当、全力以赴,以“莲都作为”扛起使命担当,在各条战线干部、职工、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城市环境不断改善,城市秩序不断优化,创建氛围不断浓厚,并以优异成绩通过2019年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创建期间,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徐叶艳等15名个人行政奖励。(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受奖励的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首善担当创一流,继续大力推进经常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切实以“莲都作为”践行“丽水之干”。 附件:莲都区2019年经常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行政奖励名单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