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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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丽水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6-30 10:00:0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17日至8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委进行巡察。2020年11月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领会中央、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当天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在此基础上,12月18日,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26项问题,局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明确整改措施,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做好巡察 “后半篇文章”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2020年11月10日,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能迅速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深度研究,限期完成。对照清单,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处室、整改时限,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在整改过程中,市交通运输局党委时刻保持与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同时,先后组织召开5次党委专题会议、1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布置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把压力传导到每个处室每个人。


截止目前,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6项问题,局党委共制定整改举措90项,已有89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还有1项正在推进落实中。口头反馈的20项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巡察反馈中,教育提醒24人次,通报批评5人次,书面检查11人次;新制定、完善制度22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交通运输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发展步伐。抓住交通大通道建设的战略机遇,坚定决心实施“交通先行战略”,2020年12月3日下发“四好农村路”五年攻坚行动方案(市、县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优化路网结构。加快完善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2020年12月,高水平建设交通强省工作丽水督查组来丽水实地督查高水平“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确认我市已超额完成省三年行动任务考核指标。

2.全面履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责任。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党委部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雷霆整治”行动期间查处的37起案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市危货运输市场进行全面评估。开展5期255人次参加的安全管理业务培训。利用危货运输监管智控平台进行管理,目前全市共473名驾驶员全部注册申领了安全码,运单全部实现电子化。会同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联合路面执法。通过“雷霆整治”“铁拳行动”等专项行动,我市危货运输整治工作效果明显,在已公布的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综合智控指数排名中,我市从第1期排名第9名提高到第2期第1名,第3、4期第2名,2020年12月公布的第5期第1名的好成绩。

3.普通公路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一是迅速制定《丽水市严重违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丽水市以“百吨王”为重点的超限超载货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坚持全市统筹抓整改。通过设立劝导服务站蹲点执法、交警常态化驻站、共享“百吨王”数据与交警联合整治等方式,保持常态化严打态势。利用治超平台大数据分析,在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对重点车辆实施精准打击。开展丽水与温州、龙泉与云和等跨区域联动整治41次,查处违法超限车辆3428辆,其中“百吨王”339辆。二是通过建立砂管办、引导货运车辆实行公司化管理、责令出现“百吨王”企业停业整顿等方式,创新源头监管举措。青田引导境内700多辆货运车辆实行公司化管理,现已组建8家运输企业;遂昌责令4家出现“百吨王”企业停业整顿1个月;全市共查处非法改装车辆216辆。三是统筹全市超限检测点、非现场执法车道等设施建设,全市现有投入使用的超限运输检测站2个、超限检测点4个、非现场执法设备23个点位57条车道。松阳制定实施非现场执法实施细则;青田县开展非现场执法设施“补网”工程,2021年3月非现场执法案件数比2020年8月份增加97.7%。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实效,2021年3月普通公路超限率和“百吨王”数量分别降至2.79%、3辆,全省排名分别上升至第五、第三,与2020年5月相比,降幅全省最大、排名上升最快。


(二)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规范制定“三重一大”制度。召开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上级关于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有关规定。2020年12月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把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纳入《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修改“三重一大”事项以局党委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2.加大网约车非法营运监管力度。积极扶持合法合规企业开展网约车经营,目前已有深圳万顺叫车、安徽华格(包括龙泉分公司)、曹操专车、欧拉出行、首汽约车、帮邦行等9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我市设立分公司。积极推进滴滴落地,通过主动上门约谈、部门联合约谈及争取省厅支持等举措,2020年12月,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取得本地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在人流集中场所如高铁站、丽水学院、客运东站等地开展查处网约车非法经营行动,2020年共查处21起非法网约车案件。并结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在全省率先实行“局队合一”模式,进一步加大执法力量配备,成立公路与运输执法一大队,配备46名执法人员专职承担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的行政执法工作。

3.强化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原过坝处出纳叶伟平案发后,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市紧石电站船筏过坝管理处党支部立即开展了警示教育,并在全局科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上进行了剖析。市紧石电站船筏过坝管理处针对专题报告提出的3个方面8项问题,制定了21项整改措施,目前全部整改到位。对局属各单位内部控制情况、关键重要环节开展检查。按照市财政局《丽水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试点成果推广实施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局属各单位全面梳理内控制度,进行完善修订,严格执行落实。


(三)关于“主体责任未抓紧抓实”问题的整改

1.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0年12月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季度例会。局机关各处室结合2018年清廉交通实施方案,报送了总结落实情况。根据《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和实施方案》,对2020年处室负责人与本处室职工谈话情况进行检查,2020年处室负责人与本处室职工开展廉政谈话共计27人次,实现廉政谈话全覆盖。局属事业机构改革到位后,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针对每个风险点制定跟进防控措施。

2.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2020年12月机关党委书记作“意识形态安全”专题党课。2020年12月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工。今后严格执行市委及市委宣传部的部署要求,科学规范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止”问题的整改

1.开展公车情况自查。2020年7月,对相关工程建设指挥部对未经审批的车辆进行清退。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用车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局属各单位及工程建设指挥部公车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未发现其他违规公车使用情况。

2.清退多发农村工作指导员补贴。局机关纪委会同局属相关单位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核查,四位农村工作指导员退回多发补贴。由单位领导分别约谈当事人,责令其深刻反思,并作出书面检查。对单位负责财务审核人员开展谈话提醒,要求其严格遵守报销等相关规章制度,加大财务审核力度。


(五)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注销违规列支资金专户。根据市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9月28日完成省拨养路费专户销户手续,账户本金及利息缴至国库。由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严格政府采购制度。市港航管理局于2020年11月制订印发《关于印发丽水市港航管理局小额项目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主要领导对采购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2020年12月召开采购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采购招标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不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

3.迅速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相关指挥部梳理资金闲置情况,根据规定已于2020年10月完成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局规财处于每季末对各单位公款余额进行分析核查,发现存在闲置资金则按规定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

4.落实内控制度执行。市公路管理局对纪委书记分工进行调整,不再分管财务科。并重新梳理财务各岗位8个廉政风险点26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内控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六)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丽水市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领导作自我批评,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收回相关款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回4位同志疗休养费用和年度考核奖。

3.在全局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发现局属单位2名干部在2020年受到处分后,参加了当年的疗休养,两人工会疗休养费作退回处理。

4.召开学习会。2020年12月7日召开工会及财务人员学习会,对《丽水市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讲解,加强熟练掌握方针政策,把好审核报销关,对手续不完备或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不予报销。


(七)关于“招标工作不规范,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规范项目发包流程。2020年11月,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主管领导牵头召集工程养护相关人员召开问题整改分析会,认真学习《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避免由于“对相关文件学习理解不细致、考虑问题存在片面性”,导致出现“小修保养招标工作不规范,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并要求各类工程招标、发包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

2.严格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按照巡察整改意见要求,相关工程建设指挥部深刻反省自身存在的不足,组织管理人员研读招标、合同、设计等文件,分析后续工作重点。由于对招标文件等内容审核不够细致,未能及时纠正合同条款前后叙述矛盾,导致项目合同扣除质量保证金比例(月支付额的10%)条款与月付款方式(按80%支付)条款前后描述不一致。2018年9月在接到审计整改通知后,指挥部立即整改,按80%支付月进度款。该项目已于2020年1月5日交工并通车,工程尚未结算,目前扣留质量保证金比例13.6%,大于其他公路项目一般10%的标准。

3.强化竣工决算监管职责。局机关纪委与驻局纪检组联合对此问题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由单位负责人对两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分管副局长对单位负责人约谈提醒。局属相关单位于2020年11月30日召集相关人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强调各部门、各岗位严格落实竣工决算监管职责;组织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内审监督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杜绝类似问题今后再次发生。


(八)关于“工会费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收回重复和超额发放工会福利。收回局工会2016年及2017年超额发放过节慰问费。经过自查,2018年至2020年未发现存在超额发放工会费问题,今后发放工会福利严格按照规范执行。

2.对下属单位工会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2020年12月7日召开工会干部及财务人员学习会,共同学习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文件。布置局属各单位工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并清理不规范工会经费,制定费用清退方案,统一收回到各单位工会账户,全部列入主动上交款项清单。


(九)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虚化弱化”问题的整改

1.努力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双融合。完善修订了2020年度局党委、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和各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召开局党委会,按规定听取、研究和部署年度党建工作。2020年12月研究制定《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党务工作者及党员学习教育制度》,组织召开由各级党组织书记、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的党务干部学习培训会,请专家辅导授课《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共同学习关于选举、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的党内法规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有关党建工作部署,按照“三敢三比”争当“丽水之干”大比拼活动各项要求开展工作。

2.强化组织生活纪律。召开党务干部培训会,认真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规范党费管理,并收回2017年相关不合规款项。召开市交通局机关支部支委会,组织支委人员重新学习相关规定,在今后发展党员时要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接收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工作,局属单位各支部开展了自查自纠,要求对存在问题做到立行立改。

3.加强换届选举台账管理。支部召开问题整改落实会,深刻剖析问题存在原因,对换届选举工作台账进行认真自查,严谨仔细核对数据,并按照准确的数据补充换届工作台账。组织全体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相关要求和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十)关于“选人用人职责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召开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提任干部的记实档案进行《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补充登记。市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后,我局调整科级干部3批次。在工作过程中严格审核任用条件,执行相关报批程序,做到操作规范,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

2.加强干部出国(境)管理。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经局党委会研究印发了《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规定,完善了审批程序,明确了严禁事项,同时要求各单位健全台账资料、落实专人专柜保管,进一步严格证照保管和审批。对5名同志责令其深刻反省,并作出书面检查,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办理审批的6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十一)关于“上轮巡察整改及财政、审计专项检查整改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1.调整局领导分工。局党委班子成员调整到位后已经进行分工调整,避免工作分工交叉重叠。

2.免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职务。2020年12月30日,免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所兼任的职务。

3.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不够。市委巡察组进驻后,我局调整科级干部3批次,调整科级干部90人次,其中:进一步使用3人、提任25人、交流35人、免职27人。

4.精准编报部门预算。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衔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下一步,我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着力强化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把学习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动力之源,真正学出坚定信念、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充分发挥局党委引领示范作用,深入学习思考推进网约车等新业态监管服务举措,做到以学促行、学以促用、推动工作。

二是着力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把忠诚转化为使命担当,把忠诚体现到岗位上、落实到行动中,自觉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全市发展的大局中考量。把言行一致作为基本品行,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世界观、人生观改造,注重自身品行修养,始终牢记党员身份,真正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把严肃政治生活作为底线要求,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以清清爽爽的同志之情、规规矩矩的同事之交、坦坦诚诚的朋友之谊,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着力转变工作作风,牢记服务宗旨。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最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36条办法”、市委实施办法。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脑中,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行动上,解决“四好农村路”等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上,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是着力积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负责。坚持把担当作为一种责任和使命,不断总结和完善重点工作清单制,加快交通强市建设进程。准确把握交通运输在我市高质量绿色发展中的功能定位,咬紧、盯牢扩大交通投资、打造绿色智慧交通、推进行业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全面厉行“丽水之干”。努力在基础设施、运输服务、装备技术等硬实力方面加快追赶,同时,通过危化品运输、治超等领域监管机制创新打造成熟的行业现代治理体系。

五是着力严守纪律规矩,严守清廉底线。局党委要带头严格执行《准则》《条例》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自觉接受监督。注重自我提升,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远离“酒局”“牌局”,严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崇尚职业道德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部署工作、选人用人、内部管理等方方面面体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各项内控制度,进一步扎牢扎紧制度笼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2615126(工作时间);单位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262号交通运输局,邮编:323000;电子邮箱:5454790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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