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督

关于2021年度莲都区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结果的通报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1-03-19 16:21:4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创建工作推进会暨2021年法治莲都建设第一次点评会精神,全面冲刺攻坚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核查工作,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工作部署,2021310-312日,我局组织案卷评查组对全区8家重点执法部门202071日——2021228日期间办结的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进行评查。本次共查行政处罚案卷54件、行政许可案卷48件、行政强制案卷1件。通过评查组的评查及复核,5行政处罚案卷、1行政许可案卷被评为2021年度莲都区第一批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详见附件)。但在评查中也发现不少问题,现将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55行政处罚(含行政强制)案卷中,查出问题数135个,平均每卷问题数为2.45个。主要问题:执行“三项制度”方面,个别单位的案卷未附有音像记录光盘;法制审核未从事实认定、证据闭环、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等方面进行审核,仅有“同意”二字。执法程序方面,个别案卷送达回证上仅一人送达;个别案卷中存在执法人员未签字;个别案卷询问主体不符,仅凭一个人陈述事实,无其他佐证材料;证据材料方面,证据材料为照片的,缺少制作方法、时间、制作人和证明事项等情况说明;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未注明执法人员核对原件情况。文书制作及归档方面,文书制作不规范,文书归档没有按规定要求分装正副卷;个别单位案卷未打页码;卷宗封面和备考信息表未填写完整。

二、48个行政许可案卷中,查出问题数108个,平均每卷问题数为2.25个。主要问题:个别案卷对法律条款未准确规范援引部分案卷委托书内容不规范,委托事项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案卷中材料超过本事项在政务服务网上要求提供的材料清单,存在过度收集,不符合“无证明城市”创建要求;三是部分案卷中复印件未注明出处和核对情况部分案卷涂改无更正章或捺印确认、存在错别字;五是卷宗封面和备考信息未填写完整、案卷页码未打印。

请各单位针对存在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要求落实整改,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希望行政执法单位加强业务培训,正确适用法律,规范执法,并严格按照档案整理规范制作案卷,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

 

附件:2021年度莲都区优秀行政执法案卷(第一批)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

                                     2021315日

 

 

2021年度莲都区优秀行政执法案卷(第一批)

 

1.区卫健局  莲都区碧之星主题酒店未按规定对顾问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莲卫公罚【2020】18号)

2.区应急管理局 河北优林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莲应急案【2020】50号)

3.区综合执法分局 擅自超出门窗点外经营、展示商品案(2020年度丽莲综执罚字第01-0009号)

4.区市场监管局 丽水市亿谷贸易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莲市监处字【2020】240号)

5.区公安分局 某某卖淫嫖娼案(丽莲公(紫)行罚决字【2020】01162号)

6.区文广旅体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莲文广旅体许准字【2020】第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