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02000000/2021-36659 | 文号 | 莲政发〔2021〕3号 |
发布机构 |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2-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莲都区2019年度高质量绿色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行政奖励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9年,全区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两山”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明确莲都高质量绿色发展思路、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高质量绿色发展工作推进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吴祥宇等43名同志给予嘉奖(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受奖励的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首善担当创一流,继续大力推进高质量绿色发展工作,切实以“莲都作为”践行“丽水之干”。 附件:莲都区2019年度高质量绿色发展工作行政奖励名单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